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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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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06 公司简称:统一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45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01、9.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阿尔斯兰、鲁金华

邮 编:841000

联系电话:0996-2115936

传真:0996-2115935

邮箱:xlgf_dmb@163.com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现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42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提名,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逄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过审慎核查逄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确认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逄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逄涛: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曾任湖北宜昌纺织机械厂技改办职工,湖北三峡国旅集团计调部经理,宏源证券武汉营业部综合行政,上海远东证券宜昌营业部总助,宏源证券新疆证券广州营业部托管小组组长;现任信达证券广州番禺富华东路营业部总经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逄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40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斌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4号)。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44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11日《关于核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4,312,06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082,582.7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936,453.3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46,129.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211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1012号《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22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93,954,671.19元。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统一石化润滑油脂等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2023年5月26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账号:0300501577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账号:03005232537)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支取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2月27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2月4日,公司与统一石化、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9,847.26元(不含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1031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43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41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辞职

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2023年8月30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副董长王佐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奚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奚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佐先生、奚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佐先生、奚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周绪凯女士、朱盈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本次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被提名人周绪凯女士、朱盈璟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周绪凯女士、朱盈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绪凯:女,汉族,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

周绪凯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盈璟: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信达江苏省分公司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现任中国信达战略客户三部经理。

朱盈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一39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由于王佐先生辞去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奚强先生辞去董事会董事职务,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恩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王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奚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周绪凯女士、朱盈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1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逄涛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2号)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4号)。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8、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9.01补选周绪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02 补选朱盈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5号)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周绪凯:女,汉族,1970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

周绪凯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盈璟:男,汉族,199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分析员,中国信达江苏省分公司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现任中国信达战略客户三部经理。

朱盈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逄涛: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曾任湖北宜昌纺织机械厂技改办职工,湖北三峡国旅集团计调部经理,宏源证券武汉营业部综合行政,上海远东证券宜昌营业部总助,宏源证券新疆证券广州营业部托管小组组长;现任信达证券广州番禺富华东路营业部总经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逄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