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71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马赴江先生

董事、总裁:鲍乡谊先生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瑜先生

独立董事:罗磊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电话:021-24032833

邮箱:IR@chinagrandaut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72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9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马赴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项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雨清、黄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