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 希 望 公告编号:2023-79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8,750股限制性股票。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47,500份。
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为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163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85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666,425.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24,376.47万元的22.79%。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1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24,376.47万元的244.50%,其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6,655,000.00万元(包含对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预留担保总计不超过500,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或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445,000.00万元,对成都德康动物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担保50,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74,9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29,672.31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82,40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5,535.94万元;向关联人租赁资产不超过人民币41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514.41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9,790万元,2022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8,357.79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为充分利用现有资产价值,整合利用区域内优势产业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生猪养殖优势区域的产能布局,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力当地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希望六和生物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决定与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六和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川渝地区7个猪场项目公司出售给兴新鑫农牧,本交易合计131,710.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3%。其中包含股权转让价款11,138.61万元、债权转让价款120,572.20万元。兴新鑫农牧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未达到2019年度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所设定业绩考核要求,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9年度激励计划1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38,7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8、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权益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809.5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7.98元/股。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畅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7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抵质押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公司2023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了总额度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在部分融资工具使用过程中,公司拟使用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预计2023年度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权益总额不超过40亿元。
公司2023年度拟向董事会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用于在银行等各金融机构申请养猪项目贷款、贴息贷款、海外本地币融资、基金融资、保险资金等时进行抵押或质押。
本次申请的抵质押额度有效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0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维持100亿元不变,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维持100亿元不变,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间,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 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要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交易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因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与外币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在美元兑公司所在国各国币种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国际投融资与进出口等业务,及相应衍生的外币资产与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决定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因此,公司制定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算,2023年1-6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100,370.83万元,转回4,234.87万元,核销5,416.17万元,核销又收回1,748.89万元,转销181,909.03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增加826.34万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35,016.49万元。总计影响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增加85,773.07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7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同意提名王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王灿先生简历
王灿,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曾担任复星国际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发展官(CGO)、首席财务官(CFO)、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8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算,2023年1-6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100,370.83万元,转回4,234.87万元,核销5,416.17万元,核销又收回1,748.89万元,转销181,909.03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增加826.34万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35,016.49万元。总计影响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增加85,773.07万元。
■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85,773.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境外企业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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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境内企业的应收账款
■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2,482.42万元,本期计提增加6,404.10万元,本期核销3,675.66万元,核销又收回39.18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增加802.08万元,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6,052.12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划分为不同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等方法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0,199.89万元,本期转回2,244.57万元,本期核销1,740.51万元,核销又收回1,709.71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增加24.17万元,2023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27,948.6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70,584.24万元,本期计提增加93,966.73万元,本期转回1,990.30万元,本期转销101,974.39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存货跌价准备增加5.07万元,2023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60,591.35万元。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1、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3年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79,934.64万元,本期转销79,934.64万元,2023年6月30日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0.0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8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期限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进行任何投机套利操作,但相关业务仍存在市场、操作、资金、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美联储持续加息的周期下,美国通胀压力有明显好转,劳动力市场依旧强劲,失业率仍处于低水平,债务上限法案也成功暂缓,但并不排除美国将面临经济衰退的担忧。相较2022年,美元指数有所下调,但美元作为主要国际结算货币及避险货币,美元一定程度上将得到支撑。虽然2023年美联储加息幅度缩减(3次25基点的加息幅度),但加息周期一再延长,人民币在内的全球其他货币兑美元持续大幅波动,致使公司涉外业务的外汇风险扩大。
在利率方面,美国紧缩周期逐步进入尾声,预计最后加息会在今年9月(取决于美国经济数据),预测利率峰值在5.5%。尽管在目前的高利率环境下,市场预测明年将开始降息,收益率已严重倒挂,凸显出美国经济衰退风险持续提升。
为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要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概述
1、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外汇收入与支出及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资金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并禁止从事任何投机套利行为,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汇率与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金额: 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美元。
3、交易场所: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场所为中国境内、境外新加坡或印尼等国家的银行双边场外渠道,不涉及交易所场内市场。因绝大部分的资金与采购贸易业务主体为境外分子公司,境外衍生品市场有定制化程度高、产品类型丰富、流动性好等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较高。
4、交易方式: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为减少实际经营活动中汇率与利率波动带来的对公司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的变动影响,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和利率产品开展的以保值为目的的资金交易业务。外汇类业务主要涉及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并辅之以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利率类业务主要涉及利率掉期、结构性掉期,并辅之以利率期权等。
5、交易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公司采购或进出口贸易项下的业务现金流,以及正常经营下的自有现金,未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不超过四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或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其他条款: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管理
1.公司已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资金交易等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业务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由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海外BU及饲料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人等组成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明确资金交易业务工作小组的参与部门与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业务工作小组负责评估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报董事长、总裁及业务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业务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资金交易业务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资金交易业务领导小组和业务工作小组应充分理解资金交易对应的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投资损益;在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投资损益。
2.流动性风险。保值型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保值型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均将按照利率差额的净额来进行交割。
3.履约风险。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在开展资金交易业务前需进行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并拟定交易方案(包括资金交易品种、期限、金额、交易银行等)和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业务领导小组。
3.公司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合约由业务工作小组提交财务总监、总裁及董事长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资金交易合约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已交易合约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提示业务工作小组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资金交易合约进行合规性审计。
六、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开展的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2.当公司已经交易的资金合约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公司业务工作小组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资金交易合约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七、独立董事关于开展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 务,有助于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 响,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 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业务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4、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8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11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30.32亿元,公司持股34%,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其余60%股权分别由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成立以来,为新希望集团下属成员单位提供了高效、多样的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20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维持100亿元不变,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维持100亿元不变,协议有效期三年。
2、关联关系
本次的协议签订对象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了上述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俊峰
注册资本:303,200万元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码:91510100567178379M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26层
现营业执照所载业务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从事经营);从事同业拆借(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现有股权结构见下表:
■
2、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末,财务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653,352.38万元,负债总额1,317,878.42万元,净资产335,473.96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719,898.1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8,817.20万元,当年对正常贷款计提拨备901.32万元,营业利润22,710.32万元,净利润17,090.25万元。
截至2023年6月末,财务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373,693.93万元,负债总额1,028,092.92万元,净资产345,601.0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含贷款)621,016.70万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102.73万元,营业利润 13,428.98万元,净利润10,127.05万元。
3、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信贷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按照协议约定,存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水平;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服务收费标准;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票据业务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非融资性保函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委托贷款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债券承销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其他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综上,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和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对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及费用事项约定如下):
1、存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业务服务,包括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等。按照“用款自由”的原则,无条件满足公司的支付要求。其存款限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执行,及时对外披露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存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水平。
2、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与收付服务,包括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财务公司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与收付业务。
资金结算与收付业务服务费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3、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各类信贷业务服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100亿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可以分割使用该综合授信额度。
(1)贷款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贷款业务服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等。财务公司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
贷款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
(2)票据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各类票据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票据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综合管理等业务服务。
利率和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利率和费率平均水平。
(3)非融资性保函: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4、委托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费率水平。
5、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利率或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6、债券承销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承销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7、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申请,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服务。
费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费率水平。
8、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推荐,财务公司可以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下游采购方提供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业务服务。
利率水平按市场化原则定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类业务平均利率水平。
9、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同意按照公司申请,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经营资质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业务服务。
业务利率或费率按市场化原则计价,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利率或费率水平。
10、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签署后开始生效之日起计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从事金融服务的牌照资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财务公司专注于服务集团成员单位资金集中管理,以助推集团产业和实体经济发展为己任,是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熟悉资金集中管理、了解产业经营发展、贴近产品市场的天然优势,具体表现在:一是出身实业。财务公司是从实业中成长起来的,与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不同,财务公司背靠企业集团,服务成员单位,根基坚实,业务竞争具备多种优势。首先财务公司作为集团资金的集中管理平台,强化了资金的安全管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财务公司深耕集团发展,能够清晰、全面地掌握集团发展规划,深入挖掘集团成员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优势的同时,降低了金融服务的寻找成本、管理成本、尽职调查成本等,降本增效价值凸显。二是扎根产业。财务公司是集团产融结合的专业运作平台,能够充分发挥贴近集团产业及实体企业的天然优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方式、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产业链上存在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信贷支持不足等问题的中、小微成员企业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金融支持,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融资效率,主动服务产业链,促进集团产业协同健康发展。三是易控风险。财务公司秉承“稳健经营、审慎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监管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此外,财务公司深入了解集团成员单位所在产业,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通过固化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控制节点等,进一步强化对风险的管控能力。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在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风险控制、提升资金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方面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具有相对优势,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对于强化资金安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合作共赢发展,探索创新农牧业金融新道路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2、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公司及客户融资问题。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财务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发展中对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融资需求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诉求。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管理服务和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服务于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产业链金融,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财务公司在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实现自身规模的发展壮大,金融服务能力的不断拓展,产融结合的不断创新;通过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可以有效强化自身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能力,提升自身专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牌照价值,引入更多金融市场低成本资源,与公司实现互惠共赢发展。财务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的支持与协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和2023年二季度末,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详见下表:
表一:2022 年1-12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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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2023 年1-6月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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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对该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