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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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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87 公司简称:国中水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函》,公司下属子公司秦皇岛污水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将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后特许经营期不再延长,要求公司安排专人配合做好项目资产清点及移交准备工作。公司对此存在异议,公司认为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5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按一级A标准运营,目前正处于项目结算阶段,依据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秦皇岛污水2017年签署的《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公司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1.50元/吨,公司认为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应延长10年,至2033年7月31日到期。详情见公司于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2023-024)。目前,公司正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商讨解决方案。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3-02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等与半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各项规定,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23-02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