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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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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889,317.58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9,203,831.03元。公司基于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日常关联的操作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8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889,317.58元,本年未计提盈余公积,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9,203,831.03元。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基于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临 2023-088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八位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全票表示同意。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该价格客观公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5位监事全票表示同意。

6、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年初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未包含原各机构减免的管理费收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拥有上海瑞通护理院、南京侨馨护理院、绍兴越城复康护理院、南通市崇川区常青乐龄老年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苏州市吴江区盛泽慈爱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以下简称“各民非机构”)的经营收益权,拥有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的经营权。

2023年7月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各民非机构《关于郑重告知贵司严重违约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函》,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

2023年7月12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履约提示函》,认为霍尔果斯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

2023年7月18日,霍尔果斯仁恒医养收到苏州吴江盛泽慈爱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南京侨馨护理院《合同解除通知书》,单方面通知解除与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协议》。

相关各民非机构发送“解除《咨询管理服务协议》通知书”的行为,已经构成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权系形成权,送达公司后即刻生效。

公司认为各民非机构所谓的公司违约之情形,只是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试图脱离公司的实际控制,单方面推翻合同约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并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为关联方提供包括养老机构基础服务及运营管理服务以及根据关联方个性化要求提供的定制服务等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按照协议定价的方式收取管理咨询服务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须的正常业务,公司与关联方需遵守契约精神,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3-08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拟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542,291,204.17元人民币,导致公司 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 542,291,204.17元,对当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合计为-542,291,204.17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年度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3,502,425.85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61,642.54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 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期存货减值测试是结合库龄、预计售价测算的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的金额进行比较,根据测试结果,本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共4,270,447.32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及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98,219.31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50,000.00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2004年以2,000万元对价获得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20%股权,2011年4月收到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划款2,000万元,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慧谷广场2012年及2022年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往来仍分别在“其他应收款”及“实收资本”核算,且工商信息仍显示公司为慧谷广场20%股东。

2022年11月8日,上海交大慧谷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将持有的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14.70%股权公开拍卖转让,成交价格5.40万元,公司于2022年将持有的慧谷广场20%股权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五)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7月12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医院《履约提示函》,认为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公司判断对其经营收益权难以实现,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六)商誉减值损失

2019年度公司通过现金收购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杏”)100%股权,对于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2023年8月24日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科东评报字(2023)第1142号《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经减值测试,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因购买上海仁杏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7,265,718.98元。

(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7月6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恒医养”)收到苏州吴江盛泽慈爱护理院、南通市崇川区常青乐龄老年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南京侨馨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绍兴越城复康护理院、上海瑞通护理院《关于郑重告知贵司严重违约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告知函》,认为仁恒医养存在违约行为。2023年7月18日,仁恒医养收到苏州吴江盛泽慈爱护理院、苏州吴江惠生护理院、南京市鼓楼区侨馨人家养老公寓、南京侨馨护理院《合同解除通知书》,单方面通知解除与仁恒医养签订的《管理咨询服务协议》。相关民非机构发送“解除《管理咨询服务协议》通知书”的行为,已经构成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解除权系形成权,送达公司后即刻生效。

《管理咨询服务协议》解除后,公司无法通过管理上述各民非机构收取相关咨询管理服务费,可能造成公司利润重大损失。对上述应收民非机构管理咨询服务费未来经营收益权全额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本次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共361,000,000.00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42,291,204.17元,导致公司 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 542,291,204.17元,对当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合计为-542,291,204.17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曹毅先生、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表示同意,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价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价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价值及资产减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主任委员李柏龄先生弃权,弃权的理由:对七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收益权计提36100万元的其他流动资产减值以及对慧谷上饶计提2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巨大且没有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对全额计提减值作出判断。委员何俊先生弃权,弃权的理由:差错更正及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将影响年度报告准确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公司董事长嵇霖先生、董事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曹毅先生、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表示同意,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何俊先生弃权,弃权的理由:会计差错更正及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进而影响年度报告准确性。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弃权,弃权的理由:对七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收益权计提36100万元的其他流动资产减值以及对慧谷上饶计提2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巨大且没有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对全额计提减值作出判断。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表示同意,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弃权,弃权的理由:对七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收益权计提36100万元的其他流动资产减值以及对慧谷上饶计提2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巨大且没有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故无法对全额计提减值作出判断。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3-09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主要系公司因同时确认2011年度至2021年度对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付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对权益法单位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应收资金占用费、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合肥苏鲜生逾期商票及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准备等事项,公司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遡调整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2011年度至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1)公司同时确认对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付款

公司于2004年以2,000万元对价获得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20%股权,2011年4月收到上海交大慧谷广场(上饶)有限公司划款2,000万元,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根据慧谷上饶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的往来仍分别在“其他应收款”及“实收资本”核算,且工商信息仍显示公司为慧谷上饶20%股东。核实后,对2011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对权益法单位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应收资金占用费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的30%权益法单位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自2020年起欠付昂立实业1,060万元资金占用费,昂立实业已全额开具发票并纳税,苏州兆元已相应确认费用并挂账“其他应付款”,昂立实业未确认该笔应收款项。核实后,对2020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3)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0年度至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新疆设立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将原由仁杏健康收取的民非机构管理费改由仁恒医养收取,享受当地“五免五减半”政策,但仁恒医养未在当地展开实质性经营,不符合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实后,对2020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4)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当金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于2015年向上海兴浦服装有限公司发放当金4,700万元,截止2022年末当金余额4,700万元;于2013年向上海申致联客运有限公司发放当金1,500万元,截止2022年末当金余额564.90万元。至2021年末,已有明显迹象显示其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核实后,参考《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上述2单位的当金应归为“损失类”,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补提2021年度合肥苏鲜生逾期商票及应收账款形成的坏账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月收到合肥苏鲜生超市采购有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总计370万元,商票到期日为2021年7月、2021年9月。截至2021年末,商票已逾期且出票人开户行以“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为由拒付,昂立保健品未对逾期票据370万元及该客户应收账款237万元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核实后,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2、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影响

因2011年度至2021年度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后影响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且2011年度至2021年度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业务延续至2022年各季度,故相应调整2022年各季度的财务报表。

(2)公司全资孙公司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补提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

如一、(一)/3所述,仁恒医养未在当地展开实质性经营,不符合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补提2022年各季度企业所得税。核实后,对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具体如下: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更正,追遡调整了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各季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各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更正事项对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二) 更正事项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 更正事项对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四) 更正事项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五) 更正事项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六) 更正事项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七) 更正事项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八) 更正事项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九) 更正事项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没有影响。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十) 更正事项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十一)更正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5、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十二)更正事项对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十三)更正事项对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表

4、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5、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十四)更正事项对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曹毅先生、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主任委员李柏龄先生表示弃权,弃权的理由:对五家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证据不充分。此前,审计委员会组织前后任年报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沟通,也组织了控股股东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但双方各持一词,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尽快聘请权威机构对该事项进行审议评判,但公司管理层至今未落实。委员何俊先生表示弃权,弃权的理由:差错更正及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将影响年度报告准确性。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2票)。

公司董事长嵇霖先生、董事嵇敏先生、张文渊先生、曹毅先生、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何俊先生弃权,理由为:会计差错更正及资产减值依据不充分,进而影响年度报告准确性。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弃权,理由为:对五家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证据不充分。此前,审计委员会组织前后任年报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沟通,也组织了控股股东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但双方各持一词,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尽快聘请权威机构对该事项进行审议评判,但公司管理层至今未落实。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同意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弃权,理由为:对五家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证据不充分。此前,审计委员会组织前后任年报审计机构对该事项进行沟通,也组织了控股股东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年报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但双方各持一词,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尽快聘请权威机构对该事项进行审议评判,但公司管理层至今未落实。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出具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舜天信诚证核字[2023]第002号)。认为:交大昂立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公司更正后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ST交昂 公告编号:2023-091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下转2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