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8.92亿元,占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的29.85%。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注:公司目前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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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察哈素煤矿,因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公告》(临2023-37)。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29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修订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由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修订为不高于人民币1000亿元。将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直接贷款、委托贷款预计由人民币700亿元提高至人民币12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0)。
二、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四、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预计分红金额8.9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1)。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陕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2)。
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建设、市场经营机制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3)。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八、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第四、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3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对第一项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对第一、二、四项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一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项目内容:安装72台单机容量为5.6MW型风力发电机组,于2022年12月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已取得土地预审、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 项目投资:本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陕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3.04亿元,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公司将向陕西新能源增资4.61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
一、投资概述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神木40万千瓦风电工程项目。
2.项目内容:安装72台单机容量为5.6MW型风力发电机组,于2022年12月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已取得土地预审、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3.项目投资: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3.04亿元,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公司将向陕西新能源增资4.61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收益:本项目位于陕西省神木市中西部,平均风资源较丰富。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年均利用小时数2498.52小时,资本金比例20%,贷款利率4.3%,综合上网电价0.3288元/千瓦时测算,本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21.02%。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沙戈荒地区新能源基地建设规划,项目前期条件已全部落实,投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3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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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公司将不迟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如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请于2023年9月13日或该日前送达。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霞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电子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0)。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31)。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公司”)所属察哈素煤矿,因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察哈素煤矿基本情况及停产原因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和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三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开发煤电项目框架协议》有关要求,2005年11月,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集团”)合资组建国电建投公司,由国电建投公司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投资建设煤电一体化项目,项目煤矿侧为察哈素煤矿,发电侧为布连电厂(2×66万千瓦,2013年3月全部投产)。2007年5月,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国电建投公司50%股权转让至公司,河北建投集团仍持有国电建投公司50%股权。
察哈素煤矿于2008年8月取得路条;2011年获得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察哈素井田探矿权证和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2013年12月取得核准;2018年8月,自然资源部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的预留期,延期至领取采矿许可证为止。截至目前,国电建投公司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
二、停产期限
察哈素煤矿按照属地政府有关要求临时停产。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采矿许可证办理工作,并已取得积极进展,预期年内可以复工。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6月,察哈素煤矿累计完成商品煤产量317.32万吨,同比下降41.5%;布连电厂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7.3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58%。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按照国电建投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测算(2022年不考虑20.21亿元煤炭专项整治费影响),预计影响公司2023年归母净利润减少约10亿元。国电建投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2022年计提煤炭专项整治费20.21亿元。
2.2023年6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全力推进察哈素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察哈素煤矿临时停产进展及采矿许可证办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
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订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将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由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修订为不高于人民币1000亿元。
● 将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直接贷款、委托贷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由人民币700亿元提高至人民币1200亿元。
● 本次调增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的情形。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前期《金融服务协议》签订及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22)。
(二)《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及提高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提高2023年度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及提高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
1.《金融服务协议》修订内容
原协议: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500亿元。
修订为:财务公司提供的直接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合计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亿元。
《金融服务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2.提高相关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注: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编号:L0022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注册资本:1,7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0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7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218.86亿元,净资产251.53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0.36亿元,利润总额25.46亿元,净利润20.10亿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464.66亿元,净资产315.76亿元。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29亿元,利润总额18.16亿元,净利润14.24亿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可以向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更方便、更高效的金融服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公司能够充分利用国家能源集团平台优势,获得更多金融服务选择和支持。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价格按照不高于市场同类型交易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上述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风险控制措施并予以严格执行。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公司每半年出具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相应提高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3.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能源集团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编制《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公司制定《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降低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1.本次修订《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并相应提高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转型发展实际工作需求,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关联交易情形。
2.财务公司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金结算、归集、监控、服务平台,公司与其开展业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各项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商业条款厘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关联委员栾宝兴、张世山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7,518,093.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891,780,954.10元,占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5%。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3-3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党建进章程方面
1.将原第100条修订为:公司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删除党员大会表述)
2.将原第102条修订为: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经理层要自觉维护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党委要尊重和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公司党委制定《公司决策事项权责清单》,明确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范围及标准。
3.将原第102条第(一)款修订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董事会建设方面
1.将原第115条修订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
2.新增第117条: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及党委(党支部)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的前提下,公司充分保障董事会依法合规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策以及人事任免等职权。公司经理层应当全面落实并执行董事会相关决策要求,并将落实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接受董事会监督。
3.将原第114条修订为: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对股东大会负责。
4.将原第118条修订为:董事会应当建立科学、民主、高效、制衡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并制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应明确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新增第122条:董事会可以根据本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并以董事长专题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做出决定(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除外)。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做前置研究讨论。
6.新增第123条:董事会应当制定授权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授权制度应合理确定授权事项及范围,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其中,重大和高风险投资项目不得授权。被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不得转授权。董事会不因授权决策而免责,被授权对象不能正确行使职权时,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收回授权。
三、市场经营机制方面
1.新增第10条: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按照市场竞争机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依法合规并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最大化保障公司经营效益。
2.将原第134条修订为: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7名,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对经理层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合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建立健全刚性兑现薪酬与考核退出机制。
3.新增第167条:公司按照市场化竞争要求推行并完善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劳动人事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四、其他修订内容
修订条款引用序号,包括原第28、29、57、116条第(九)款、119、135、138条第(九)款、148、196、197条。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序号顺序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3-3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贾彦兵;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刘春峰;
独立董事吴革(会计专业人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