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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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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69 公司简称:石头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2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31,275,90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0,773,833.52 (含税),占公司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33%。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昌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调整后):200,535股。

2、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7.555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0.8633%。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80.5777万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112.8088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24.641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20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a)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以下要求:

b)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0-2023年4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c)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A、B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两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额不得归属;除此之外,其他考核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额可全部归属。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0年8月17日向203名激励对象授予了57.555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0,535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孙佳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2020年8月17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因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合计14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200,535股。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00,535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9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授予日:2020年8月17日

2、归属人数:149人

3、归属数量(调整后):200,535股

4、归属价格(调整后):24.64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149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149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石头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备查文件

(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5.768元/股调整为24.641元/股,授予数量由80.5777万股调整为112.8088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3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3,691,6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8,988,352.32元,转增37,476,64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31,168,262股。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价格和/或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5.768-1.27)/1.40=24.641元/股。

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80.5777*1.4=112.8088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5.768元/股调整为24.641元/股,授予数量由80.5777万股调整为112.8088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5、2020年8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1年7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0、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3,409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激励对象当选监事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2023年2月3日换届选举时当选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9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3、因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其当期拟归属的267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数量

以上三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435股,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57,435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当选为公司监事,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需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30)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安居路17号院3号楼石头科技大厦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10-80701697

邮箱:IR@roborock.com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2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