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143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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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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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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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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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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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
1、公司预重整及重整进展情况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南昌中院决定延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4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023年1月30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南昌中院拟定于2023年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会议具体通知详见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2月10日,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在南昌中院按时召开(同步在“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行网络会议直播),会议召开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说明》,会议表决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重整第一次临时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赣01破申 49号之三】,南昌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3年7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在报名期限内,共有11家意向投资人(联合体视为1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上述11家意向投资人均已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报名期限内,共有10组意向投资人(原11组投资人中2组合并)均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追加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0,000.00元/组,上述意向投资人合计缴纳投资保证金20,000,000.00元/组。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赣01破申49号】,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赣01破16号】,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的《决定书》【(2023)赣01破16号】及《公告》【(2023)赣01破16号】,南昌中院通知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9月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及《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正邦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正邦系企业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规则及评分细则》依法评审表决,经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认双胞胎信达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为中选投资人。
2023年8月4日,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整计划(草案)》,因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管理人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2、“正邦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及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正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表决情况,三个议案均已获得通过,若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将保留至重整受理之日起第30个自然日下午收市,自第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正邦转债”的交易期限保留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起第 15个自然日下午收市,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起,不再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正邦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7月20日,公司被南昌中院受理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正邦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保留“正邦转债”的转股期限至重整受理后第 30个自然日(由于2023年8月19日为星期六,即 2023年8月18日)下午收市,自第 30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23年8月21日)起,债券持有人不再享有转股的权利;保留“正邦转债”的交易期限至自公司重整受理之日后第15个自然日(即 2023年8月4日)下午收市,自第15个自然日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3年8月7日)起不再交易。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公司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6,362万股。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0),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分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14,881,316股、17,833,067股,合计32,714,383股,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4、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5、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因南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峰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144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21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59,876,04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6.58元。截至2020年6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92,744,892.4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627,324.97元(正邦科技已于2019年2月1日预付保荐费1,500,000.00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982,317,443.50元,募集资金净额979,117,567.45元。
截止2019年6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26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808,735,030.45元,其中: 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96,989,375.45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8,457,436.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288,219.00元。2019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9,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累计已归还39,500万元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2018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不超过2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4月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6,8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归还16,0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约 17,054.17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170,541,183.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17号《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6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第一年到第六年的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截止2020年6月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含税)19,78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8,660,377.38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1,58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1,339,622.62元。
截止2020年6月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32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为456,748,412.0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8,841,861.00元,业经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6157号”鉴证报告确认,2020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于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1,943,809.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942,287.00元,2022年1-6月份使用募集资金13,020,455.00元。2020年7月2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1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归还121,500万元至资金专户。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2,760万元至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112,436.58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23,895,237.54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9,542.6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3)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02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908,811.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16元。截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500,000,000.00元,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506,595.17元,募集资金初时到账金额7,479,2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78,493,404.83元。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8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986,927,328.12元。其中:2020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0 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53,335,505.00元,2021年6月份已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1]001776号”鉴证报告确认;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出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53,335,505.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23,983,013.12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608,810.00元。2021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归还3000万元至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延期归还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249,366.0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 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72,778,322.64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985,148.09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6月,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前述《管理制度》。该修订后的《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红角洲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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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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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2023年6月30日,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潍坊银行总行营业部专项账户802010001421026649已被冻结。
(3)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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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2020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招商银行南昌福州路支行专项账户791900039310111、791909326610506、791909326310902、791909326310106、791909326610202、791909326210203、791909333210801及791909482710901;上海浦发银行南昌分行专项账户64010078801900001586及64010078801700001587;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专项账户20000046851700039135459均已被冻结。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1.6亿元全部归还至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将2,760万元归还至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剩余11.02亿元尚未归还;将3,000万元归还至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剩余24.4亿元尚未归还。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延期归还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40万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0万元闲置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14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361,802.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九条的规定。并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表
(1)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141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刘道君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一143号公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一144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142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一143号公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一144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一146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上市规则》第9.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3年7月21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正邦 公告编号:2023--145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699,939.06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87,069.9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12,869.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自前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公告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241,512.88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709.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0,803.24万元。
主要新增诉讼情况详见附件:《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2)赣01破申49号《民事裁定书》,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2023)赣01破16号《决定书》,南昌中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公司目前已被南昌中院裁定重整,同时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与公司下属子公司红安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大悟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四川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崇左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乐山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江油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内江正邦养殖有限公司进入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并且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023年8月4日,管理人、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当前,公司与管理人正在积极推进重整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继续配合法院、加快推进与相关部门、债权人等各方均认可的重整方案实施落地,协调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关系平衡,妥善处理债务及诉讼相关问题。
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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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