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36 公司简称:天目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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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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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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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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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书面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孟广才主持,公司应参会董事共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9,986,286.61元,其中报告期内投入9,457,238.38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95,208,646.1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0,208,646.1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为205,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3-034)。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南山小寨二期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已形成部分成果,但开工建设条件尚待完备,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部分开展,因酒店宾客入住率持续较高,公司为避免影响实际经营,特阶段性延缓项目装修改造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3-033)。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东海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2023-0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详情请见另行发布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3-033)。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731,000.00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5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苏公W〔2020〕B015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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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受到外部因素、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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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在天目湖一站式目的地内持续扩增文旅项目内容,丰富产品与活动序列,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受外部环境与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结合实际投资情况,公司有节奏地调整优化相关项目的投资进度。南山小寨二期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已形成部分成果,但开工建设条件尚待完备,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部分开展,因酒店宾客入住率持续较高,公司为避免影响实际经营,特阶段性延缓项目装修改造进度。
五、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影响
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系公司基于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1.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内容。
公司南山小寨二期项目正处于建设前期的准备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方案设计与建设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已形成部分成果,但开工建设条件尚待完备,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已部分开展,因酒店宾客入住率持续较高,公司为避免影响实际经营,特阶段性延缓项目装修改造进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5年12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及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26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731,000.00元,用于“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5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苏公W〔2020〕B015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9,986,286.61元,其中报告期内投入9,457,238.38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95,208,646.1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10,208,646.1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为205,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0年3月,公司、溧阳市天目湖御水温泉度假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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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9,520.8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1,020.8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20,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000.00万元,计划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南山小寨二期项目、御水温泉(一期)装修改造项目。
8.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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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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