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787 公司简称:海天瑞声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3-06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天瑞声”)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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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于2022年12月28日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
注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517.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06,172,005.9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515.73万元(截至2023年5月31日,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在项目实施期间内,通过持续加大基础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了人工智能基础算法、一体化数据生产平台能力,实现涵盖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发音词典、文本等各类数据类型的自动预标注、实时交互式辅助标注与自动质检,形成了更为合理、高效的人机协同智能化解决方案,持续降低训练数据开发成本。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加强在项目实施环节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取得一定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517.0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因公司募投项目“自主研发数据产品扩建项目”投资支出中包含场地费、设备购置费、原料数据采集及加工费用、技术人员工资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其中的技术人员工资支出这部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工资,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工资的情况,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薪酬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募投项目涉及的技术人员工资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因前述技术人员工资支付事项而发生的募集资金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5,807,323.24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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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注2: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计划支出中包含的场地购置、原料数据采集加工、设备购置等由于受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初始预期、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调整后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