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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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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27 公司简称:昭衍新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该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3-04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北京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仅构成H股规则项下的需于披露的关联交易,未构成A股规则下需于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士董事冯宇霞、高大鹏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关联交易》。

3.审议通过《关于昭衍(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仅构成H股规则项下的需于披露的关联交易,未构成A股规则下需于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人士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关联交易》。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提高H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建议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英俊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是以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提高H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建议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