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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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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定-00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向北京星航机电装备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航天海鹰星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为6,188.84万元。本次交易是落实航天科技战略规划,聚焦“航天应用、汽车电子、物联网”三大业务板块的重要举措,转让后可使公司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本次交易有利于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2.8月初,公司控股子公司惯性公司因暴雨灾害致使位于河北省涿州市的工业园一层厂房进水,部分生产设备和电力设备受损,暂时无法开展生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惯性公司涿州工业园已实现大部分复工复产,但受损金额尚在核定,预计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灾害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灾情处置预案,集中部署力量全面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积极开展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期望以最快的速度恢复涿州工业园的生产经营,力争将暴雨灾害的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宁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46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

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行业前景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举办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召开。

二、参会人员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宁先生,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郭琳瑞先生,独立董事由立明先生,财务总监张妮女士,董事会秘书李一凡先生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络平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cnstock.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5日(周二)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lulijia@as-hitech.com。本公司将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4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航天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其中,关于《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2.提案2.00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力嘉

联系电话:010-83636130

联系传真:010-83636000

电子邮箱:lulijia@as-hitech.com

5.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1”,投票简称为“航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表决权。

投票说明: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回避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4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

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同时,华天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7月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五棵松路61号

法定代表人:艾晓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高压测试设备;技术推广、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专用设备;产品设计。

股权结构:华天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7.80%,其他股东为自然人股东。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备注: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天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70%,公司对其担保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华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担保金额: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非融资性保函额度2,0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1,000万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人: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

被反担保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以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陈庄村3、4、5、9幢一幅工业用地[苏(2020)江都区不动产权第0024418号]及该幅工业用地上的工业厂房、附属房为抵押物,为以上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华天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的具体条款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华天公司小股东按照股比以华天公司股权为质押物,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为华天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华天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华天公司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房屋作为抵押物,华天公司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公司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华天公司小股东按照股比以华天公司股权为质押物,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天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本次公司为华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华天公司现有业务持续顺利开展。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华天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由华天公司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华天公司担保3,000万元已于2023年2月27日到期,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7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担保协议;

4.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4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三院)依据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某型航天应用产品开展研制、试验及生产配套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双方拟签署《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航天科技为上述产品的研制提供955万元经费,并在符合航天三院供方资质要求和型号质量、进度、价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对合同中涉及的产品研发、试验及后续批产等阶段的电缆、结构件等零、部、组件享受生产供应配套权。双方将在《框架协议》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以及该航天应用配套产品相关购销合同,作为《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后续公司将上述合同及业务纳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管理。

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袁宁、王胜、李艳志、胡发兴、郭琳瑞、魏学宝已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益圣国际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王长青

成立时间:1961年9月1日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99,913万元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飞行器工程研究,促进航天科技发展,飞行器工程研究,技术协作组织,所属单位管理,相关研究生培养,专业培训与技术开发服务。

股东情况:归属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航天三院总资产10,268,304.34万元,净资产4,495,214.42万元,营业收入5,326,803.17万元,净利润371,301.14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航天三院总资产9,599,433.13万元,净资产4,770,369.05万元,营业收入3,006,058.10万元,净利润234,994.0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航天三院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事业单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天三院成立于1961年,是目前我国集预研、研制、生产、保障于一体、配套完备、门类齐全的飞航技术研究院,主要从事飞行器工程研究、武器装备系统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技术的协作组织与服务。

航天三院具有较强的科研生产能力,预计能够按照《框架协议》完成相关研发工作。公司与航天三院前期发生的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经查询,航天三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航天科技(甲方)、航天三院(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优势互补的原则,开展某型航天应用产品的研制、试验及生产配套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2.协议双方同意针对该航天应用产品的合作签订本合作框架协议。

3.根据研制工作需要,协议双方在此框架协议基础上协商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补充协议。

4.责任分工:

协议双方针对本协议的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甲方:

(1)负责《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提出的研制工作内容所需经费需求,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955万元。

(2)作为甲方投入的回报,甲方享有为本协议涉及的航天应用产品的研发、试验及后续批产等阶段的电缆、结构件等零、部、组件的生产供应配套权。

乙方:

(1)根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计划,组织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试验、验收等工作及相关的人员保障和技术保障。

(2)负责完成协议所涉及的经费使用管理。

(3)负责按照《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工作内容完成研制工作。

5.甲方承担955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伍万元整),用于《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所述的航天应用产品研发/试验工作。如需追加投入经费,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追加投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6.作为甲方投入的回报,在符合航天三院供方资质要求和型号质量、进度、价格等要求的前提下,甲方享有为乙方(含乙方委托其子公司)生产该航天应用产品的研发、试验及后续批产等阶段的电缆、结构件等零、部、组件提供生产供应配套权。

7.作为研发经费投入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乙方应确保甲方所支付的研制费用仅用于《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航天应用产品研发和试验等工作。

8.由甲方在乙方销售本协议涉及的航天应用产品业务合作中发挥促进作用的,乙方应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甲方相应报酬,具体比例按照市场规则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9.针对本协议规定的上述工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派出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项目全程管理及具体事项协调。

10.针对本协议规定的项目实施进展,协议双方定期进行检查、沟通和总结,通报相关情况,共同采取应对措施。

11.甲乙双方约定,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及方法详见《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12.若因任何一方严重违约、侵权等原因造成相关方的重大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13.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或无法完全执行,以及双方对执行协议产生争议,协议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持续性关联交易应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公司与航天三院系统内的成员单位之间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主要以军品为主,军品价格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管理。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5.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依据合理原则协商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航天科技始终以做强航天应用领域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目标,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航天应用板块的经营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助力公司战略落地。

2.本项目是对前期合作的有力补充,可进一步夯实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航天应用业务领域合作深度。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备军品业务体系,牵引公司奠定航天应用产业基础。

3.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的风险可控,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4.由于本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周期较长,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有限。

六、风险提示

(一)产品研制及竞标风险

当前该型号正在研制阶段,并且面临多家单位参与产品竞标,航天三院能否确保在合同约定的经费额度内成功完成相关型号产品及系统研发,并且赢得竞标,存在一定风险。

航天三院作为国际领先飞航系统研究院,具有深厚的技术基础和研发经验,整体研发技术风险较低。另外,公司通过与航天三院联合做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并组织专项审计和验收评审,确保经费额度足够支撑项目研制。在竞标中,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控制产品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助力该型号产品在竞标中取得优势。

(二)生产配套风险

作为出资支持航天三院型号研发的对等权利,航天科技可在符合航天三院供方资质要求和型号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合同中相关型号产品的部分部件的生产配套。公司是否能满足航天三院及下属单位资质要求和产品管理要求,承揽相关工作存在一定风险。

由公司牵头负责后续履约能力落实,加强航天应用产业能力建设,并组建专项管理队伍,参与航天三院后续型号管理,及早介入产品研制生产过程,确保公司权利得到保障,并于项目完结时通过评审方式最大化保障公司权益。

(三)销量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产品研发完成后,因国际局势恶化、市场需求萎缩、重大技术更迭或其他外部不可抵抗力因素导致产品销量未达预期。存在收益无法覆盖投资的风险。

一是航天科技将联合航天三院持续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研判影响产品销售的不利因素。二是与潜在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并且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销量。三是依托航天三院研发技术底蕴,紧跟技术发展动态,探索将新技术应用于产品研制。通过多种方式提升项目收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3,104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5,099.54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且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落实发展规划,提升公司航天应用产品研制及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军工禀赋。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的风险分析客观,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4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增加并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参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的类别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前述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事项进行调整,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临-038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并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落实发展规划,提升公司航天应用产品研制及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军工禀赋。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的风险分析客观,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监-00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程黎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的风险分析充分客观,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8人,委托出席1人,缺席0人。王胜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会表决;魏学宝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授权委托郭琳瑞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境外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需求而开展,业务流程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控制业务风险和保障资金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风险持续评估。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就某型航天应用产品开展研制、试验及生产配套合作。公司以自有资金为上述产品的研制提供955万元经费,并在符合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供方资质要求和型号质量、进度、价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对合同中涉及的产品研发、试验及后续批产等阶段的电缆、结构件等零、部、组件享受生产供应配套权。

关联董事袁宁、王胜、李艳志、胡发兴、郭琳瑞、魏学宝已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所有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且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落实发展规划,提升公司航天应用产品研制及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军工禀赋。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的风险分析客观,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本议案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签订产品研制试验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1,500万元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1,50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利率为4.275%,付息方式为季度付息,期限为借款到期日后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向AC公司提供内部借款展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AC公司的1,500万欧元内部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利率为欧洲银行间同业拆借年利率+1.26%,按季度支付利息,期限为借款到期日后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华天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华天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华天公司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房屋作为抵押物,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向公司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华天公司小股东按照股比以华天公司股权为质押物,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天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本次公司为华天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华天公司现有业务持续顺利开展。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华天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由华天公司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华天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由其及其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参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的类别,对公司经营范围内容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事项制定相关控制措施的议案》。

鉴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正在申请和延续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以下简称资质)。根据要求,董事会同意在子公司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公司为保证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并且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合计最终出资比例不超过20%,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意根据资质申请要求所制定的控制措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