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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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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1〕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控股股东变更事项

2022年12月21日,公司前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或“受让方”)签署了《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戴岳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0.70元/股。同日,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戴小林女士签署《关于放弃股份表决权的承诺函》,自前述转让股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至长安汇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放弃其届时持有的新兴装备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安汇通将持有上市公司21,806,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58%。新兴装备控股股东由戴岳先生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国资委”)。

为推进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顺利进行,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申请豁免部分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戴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同日,公司收到长安汇通的通知,陕西省国资委向长安汇通出具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78%股份的批复》(陕国资发〔2023〕6号),同意长安汇通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2.78%股份的收购方案。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下发的《国防科工局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股东戴岳先生将其持有的1,5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至长安汇通。该意见有效期2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2日、2023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戴岳先生通知,获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已由戴岳先生变更为长安汇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共计1,608,0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7%,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换届选举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定任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鉴于公司股东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于2022年12月2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2023年4月25日完成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戴岳先生与长安汇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进行了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陈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法定代表人:李伟峰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一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伟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3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48,403.9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次计提及转回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3、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及转回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1,148,403.96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6,089.50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70,223.00元。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未经审计,相关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9,322,568.16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36,065,084.5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1,101,915.99元,其中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1,124,218.0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0,615,736.7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详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一一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实施该项目。2020年1月19日,本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3年5月16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