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81 公司简称:太和水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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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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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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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649,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49,542,266.8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6,106,733.11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8,109,447.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30Z002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755.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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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2月3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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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324.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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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4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玲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