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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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报告期内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说明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38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14日止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海能实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7,968.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8,707,930股增加至229,495,89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8,707,930.00元增加至人民币229,495,898.00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3年6月14日止,海能实业已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7,968.00元,增加股本787,968股。

2023年6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最终归属人数为90人,归属数量为 787,968 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的股票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因此,公司总股本由 228,707,930 股变更为 229,495,898 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28,707,930 元增加至人民币 229,495,898 元。

(二)关于报告期内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4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15.00万股,预留授予2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公示情况说明。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说明

2023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海能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93”。本次发行60,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6,000,000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4月13日(T日)至2029年4月12日。“海能转债”上市日期为2023年5月9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以及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