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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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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357.13万元,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为69,684.8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0,451,1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40,600.8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7.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告(公告号:2023-066、068)。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邮编:410205;传真:0731-88908647

(五)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一一医药制造》的相关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医疗业务”为子公司永州方盛天鸿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3年3月纳入合并范围)医疗服务业务收入;“医药商业”主要为子公司湖南方盛锐新药业有限公司、重庆筱熊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销售业务收入;“其他业务”主要为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的医药技术服务收入以及湖南方盛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其他”主要是指除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抗感染用药、儿童用药、妇科疾病用药、骨骼肌肉系统用药、呼吸系统用药之外的其他各类药品收入及子公司的医疗服务收入、医药商业收入、技术服务收入;

3、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报告期内医药制造收入同比增长14.84%,主要系医药工业产品收入增长。公司以“338大产品打造计划”为抓手,加大产品推广力度,“338大产品打造计划”中大部分产品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整体销售收入同比取得了15%以上的增长。其中,强力枇杷膏(蜜炼)、强力枇杷露、血塞通分散片、血塞通片、蒲地蓝消炎片、赖氨酸维B12颗粒等产品收入增速较快;工业毛利率较上年度减少4.21%,主要系依折麦布片进入国家集采后其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工业毛利率有所减少;医疗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9.01%,主要系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医药商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79%,主要系传染疾病防控常态化后,营销团队加大销售力度所致;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下降61.49%,主要系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4、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抗感染用药收入增长11.58%,主要系产品头孢克肟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呼吸系统用药产品收入增长95.97%,主要系产品强力枇杷膏(蜜炼)、强力枇杷露销售情况良好;儿童用药系列药品收入增长47.88%,主要系产品蒙脱石散、赖氨酸维B12颗粒销售情况良好;

5、地区分类中湖南地区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3.32%,主要系报告期内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二、研发及专利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48个药品注册批件,新药证书16个,发明专利50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报告期内,申报生产品种1个(诺丽通颗粒)。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319.99万元。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方盛制药”)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累计初始确认的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总额为319.9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12%。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补助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并确认和计量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具有有利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至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莉女士

独立董事:袁雄先生

财务总监:刘再昌先生

董事会秘书:何仕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至9月1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曾博茹

电话:0731-88997135

邮箱:fs88997135@126.com、603998@fangsheng.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15: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晓莉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与杜守颖女士、袁雄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的要求进行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68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提名高学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通过其独立董事选举后正式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9日(周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司2023-069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中,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学敏:男,193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国家药典委委员会七、八、九、十届委员、十一、十二届顾问委员,并任第八届药典会中医专业委员会主委,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基础理论分会主委、名誉主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主委、中国中药协会药物临床评价研究专业委员会主委,国家药监局、新药、中药品种保护、保健食品、麻醉药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药物滥用防治协会理事,《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药部分)》专家咨询小组成员,国家科委国家秘密技术级专家审查专家组专家;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卫健委儿童用药专委会名誉主委,北京中医药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临床中药学学术带头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制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3-068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