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06 公司简称:百利天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45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3〕1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7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90,4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072,569.7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4,397,430.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66号)。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08,046,701.72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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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系支付发行费用产生的尾差0.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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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利息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注2:百利天恒总账户余额为335,722.03元,其中225,471.70元为尚未支付发行费用的尾款,110,249.84元为利息收入净额,0.49元为支付发行费用时产生的尾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发行费用尾款已支付完毕,公司将该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以实际转出时金额为准)及支付发行费用产生的尾差转出至账号8111001013200873044专项账户后予以注销。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68,849,343.6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512,632.11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94,398,553.45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14,078.66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67号)。详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操作流程、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等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为23,444,095.49元,该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且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17,956,095.49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创新药研发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884,397,430.28元,低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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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议案》。拟根据创新药生物药临床试验进展、资金安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变更。具体的变更前后对比情况、变更的具体原因、可行性分析、对公司的影响等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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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439.86万元,其中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7,397.88万元,抗体药物临床研究项目2,041.97万元,未包含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资金2,344.41万元;
注3: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抗体药物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尚需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注4:以上项目费用明细加总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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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41.97万元,未包含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资金2,344.41万元。
证券代码:688506 证券简称:百利天恒 公告编号:2023-044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30日,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