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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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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8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废止部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H股已完成私有化,并自香港联交所退市,公司将不需遵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公司决定废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的书面指引》《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讯政策》《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发行人披露政策》。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及地点授权公司董事会另行发布召集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4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临港伊泰供应链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9.48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或融资。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2023年度,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新增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49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8亿元。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其中伊泰渤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伊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其余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

2.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伊泰(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为境外企业,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

(二)被担保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内蒙古伊泰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按照公司持股比例进行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金额可以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且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198.6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198.6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5.80亿元的40.07%和40.0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5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规避煤炭及制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贸易合同预期收付款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品种包括动力煤期货、期权;焦煤期货。交易工具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可有效评估风险的商品期货、期权等简单易管理的衍生品。交易场所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煤炭及制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贸易合同预期收付款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本着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期货与衍生品工具管理价格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经研判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煤炭及制品贸易合同预期收付款情况,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贸易合同收付款及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动力煤期货、期权;焦煤期货。上述交易品种均为场内交易,公司暂不开展境外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及场外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备相关交易资格的商品期货、期权投资者。

3.交易工具

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可有效评估风险的商品期货、期权等简单易管理的衍生品。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贸易合同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4.交易场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5.交易类型

交易类型主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七条中列举的类型。

(五)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市场价格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期货与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贸易合同下的预期收、付款未按期履约,导致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已建立有效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期限与合同相关的资金头寸及收付款节点一一对应,不超过需要保值金额的100%。

3.公司持续跟踪期货与衍生品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期货与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4.公司通过制定《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期货业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能够控制衍生品工具业务风险,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煤炭及制品市场价格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期货与衍生品工具管理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贸易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就拟开展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进行了相关风险和可行性分析,开展此项业务能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预期收、付款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风险管控机制和监管机制,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开展期货与衍生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5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7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7月实际发生担保53.1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62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

二、公司2023年7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3年7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69.48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1.60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4)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3-015)。

被担保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198.66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198.66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5.80亿元的40.07%和40.0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3-053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 第二号一一煤炭》的要求,特公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

币种:人民币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5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itaico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张晶泉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嘉林先生,独立董事额尔敦陶克涛先生,财务总监靳荣先生,董事会秘书贺佩勋先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itaico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

电话:0477-8565729

邮箱:ir@yitaico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5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威女士主持。本公司现有监事6名,出席监事6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监事会认真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H股已完成私有化,并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退市,公司将不需遵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公司决定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