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86 公司简称:中国铁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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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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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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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报告期末,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公司2,061,103,332股,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不详。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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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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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中国铁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强市场研判与经营督导,持续优化市场布局,进一步理顺内部经营关系,优化经营考核评价体系,经营效能、订单质量稳中有升。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13,590.749亿元,为年度计划的41.06%,同比增长2.09%。其中,境内业务新签合同额12,764.206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93.92%,同比增长4.29%;境外业务新签合同额826.543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6.08%,同比下降22.99%。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完合同额合计70,110.130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0.19%。其中,境内业务未完合同额合计57,826.705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82.48%;境外业务未完合同额合计12,283.425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17.52%。各产业新签合同额指标如下:
各产业新签合同额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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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板块、分地区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5,410.6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0%。本集团业务涵盖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工业制造、物资物流、绿色环保、产业金融及其他新兴产业,经营范围遍及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全球140个国家和地区。
主营业务分板块、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由于本集团业务的特殊性,本集团按板块进行分析。
2.主营业务板块数据仍按照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物资物流及其他业务进行分部统计。
主营业务分板块情况说明
(1)工程承包业务
工程承包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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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划设计咨询业务
规划设计咨询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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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制造业务
工业制造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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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开发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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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资物流及其他业务
物资物流及其他业务(未扣除分部间交易)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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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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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工业制造、物资物流业务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工程承包、规划设计咨询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加大对经营承揽的投入,新签合同额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营业规模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研发活动投入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3 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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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长期借款”包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应付债券”包括“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应付职工薪酬”为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与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加“一年内到期的离职后福利费”的合计数。
3.4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汪建平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86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3一029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7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汪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参加和通讯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立新先生、倪真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人选,任期自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王立新先生、倪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立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一致。王立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宏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一致。朱宏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汪建平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南水北调铁建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参股的南水北调铁建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光伏发电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王立新先生,5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同时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王先生曾任铁道建筑研究设计院桥梁工程公司经理,铁道建筑研究设计院副总经济师兼路桥公司经理;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哈尔滨分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兼东北分院(东北勘察设计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董事、院长、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7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21年8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2023年8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王先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桥梁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取得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是正高级工程师。
倪真先生,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同时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曾任北京中铁建设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经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兼任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7 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2021 年 8 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2023年8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倪先生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是正高级工程师。
朱宏标先生,5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同时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曾任中国路桥总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副处长、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资金结算中心主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兼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兼资金结算中心主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中国城乡建设集团财务总监,中国智宝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19年10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3年8月任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朱先生毕业于长安大学(原名为西安公路学院),获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后取得北京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是正高级会计师。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3一03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8月18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23一0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制定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2023年4月4日发布了《所得税准则应用案例一一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要求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也可选择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费用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按照解释第16号公告要求,公司因租赁业务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存在税会差异的,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规定,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在满足条件时,按照准则规定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进行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对本年期初存在的交易影响,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公司调减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3,747.15万元,调增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 5,833.96万元,调减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8,594.42万元,调减2023年期初少数股东权益986.69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目前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