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名称由“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Beijing Jingneng Thermal Co.,Ltd.”;自2023年4月11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华通热力”变更为“京能热力”;英文简称相应变更为“Jingneng Thermal”;公司证券代码“002893”保持不变。
(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和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5日和2023年3月1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2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8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5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后,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4、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并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作进一步修订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5、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01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上述审核问询函以及根据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作进一步修订并更新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12日和2023年7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6、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7、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胥成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胥成增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在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监事任职后生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海滨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选举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李海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0.4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720,4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由42,831.36万元调整为42,58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2、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将逐项表决提案本身(简称“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9:00-12:0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凌宇、李雷雷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联系传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6、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京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将影响公司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会议由董事长付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担保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决策事项执行情况检查督办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部董事履职服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4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