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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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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68 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96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业务及各事业部的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9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7,203.8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并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24.45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6.41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86.9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629.07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9月27日,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以下简称 “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 “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27日,公司、杭州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晶丰明源半导体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2日,上海芯飞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连同广发证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账号70010122002748964)已于2023年6月29日提出销户申请并于2023年7月7日由人民银行审核同意销户。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末余额为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2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24.45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7日,“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6.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实际运营需要,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减少建设投资投入、增加实施费用投入的内部结构调整,同时将“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6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注1:根据2022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288.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注2:“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为12年,项目预测的投资效益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63年,投资收益率为20.88%。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暂以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及项目净利润作为项目实际效益。2023年1-6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010.74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566.61万元;累计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7,928.95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0,055.81万元。

注3:根据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6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在实施中。

注4:2023年3月,“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6.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99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33.9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10月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3,629.07万元,期末募集资金无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629.07万元。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账号70010122002748964)已于2023年6月29日提出销户申请并于2023年7月7日由人民银行审核同意销户。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12个月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2021年9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

2022年8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00.00万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73,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45,9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5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40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5)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164.0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729.07万元,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54%,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剩余资金仍将按计划投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系研发实验室及研发人才体系的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将增强公司整体技术实力,以及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为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技术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3年8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2022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288.6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使用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注2:根据2023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为2024年6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在实施中。

注3:2023年3月,“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项目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66.4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注4: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25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所致。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产品研发及工艺升级基金”均无产能指标。

注2:公司在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

注3:“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为12年,项目预测的投资效益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63年,投资收益率为20.88%。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暂以项目实现的营业收入及项目净利润作为项目实际效益。2022年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2,247.48万元,项目净利润为-2,017.42万元;2023年1-6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010.74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566.61万元;累计已实现的营业收入为67,928.95万元,项目净利润为10,055.81万元。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10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p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

董事会秘书:汪星辰先生

财务负责人:徐雯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至9月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bp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21-50278297

邮箱:IR@bp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09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3-10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56.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广发证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证券承接。

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92),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晶丰明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晶丰明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