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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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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羊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5,7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新澳羊绒的担保余额为48,264.25万元。

● 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单项并购贷款额度35,7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相关的担保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有新澳羊绒70%的股权,其余股东未提供担保。

2、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 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签署了相关的担保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有新澳羊绒70%的股权,其余股东未提供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 年 5 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中银大道南侧吴灵青公路东侧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9-12-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81MA76GPR538

经营范围:羊绒及其制品、纺织品、针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和产品的代购代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用等级情况:中国农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65,968.79万元,负债率78.32%,负债总额51,665.4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530.4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0,969.29万元,资产净额14,303.32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249.96万元,净利润5,425.66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新澳羊绒资产总额91883.20万元,负债率70.24%,负债总额64543.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436.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7880.92万元,资产净额27339.86万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66.78万元,净利润4024.49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1

1、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担保金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5,700万元。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1)银行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2)银行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3)银行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迟延履行金;(4)银行实现担保权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5)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银行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7、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问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担保合同2

1、债务人: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

3、保证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债权确定期间:2023-08-28至2026-08-27

8、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基于新澳羊绒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新澳羊绒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控股子公司新澳羊绒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为员工跟投平台,受限于其自身能提供用于担保的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3年预计担保的议案》,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3,315.54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5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