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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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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1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用友网络”)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员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本计划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购买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如需);

9、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

10、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1、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作出解释;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建议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时对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编号:临2023-064)。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编号:临2023-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用友网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编号:临2023-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6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李鹏等12人发生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发生变动的情形,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56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九、《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王文京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杜宇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2023年8月30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审议《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3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前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 本次调整后回购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用友网络”)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和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临2021-075),2021年9月3日,公司股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698,377股。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编号:临2021-084),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10,124,200股普通股作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给激励对象,其中9,918,700股普通股来自于2021年度回购的股票。

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编号:临2022-079),将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3,343,700股普通股作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给激励对象,授予的普通股来自于公司2021年度回购的股票。授予完成后,2021年回购股份数量剩余4,435,977股。

公司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临2023-012),2023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形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769,263股。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原因及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1年、2022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共计40,205,240股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三、本次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充分使用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需求做出的,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期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及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公司章程》等修订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建议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修订情况

1、《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情况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全文详见本公司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5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42,8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的金额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以上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A座403-1室

2、邮编:100094

3、联系人:管曼曼 张帅

4、联系电话:010-62436838

5、传真:010-62436639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0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会联合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工会联合会会议,就公司拟实施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工会联合会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工会联合会的相关规定。经与会工会委员讨论,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与会工会委员一致认为:

1、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全部内容。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3-06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制定《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章培林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制定的《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章培林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原股权激励对象李鹏等12人发生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发生变动的情形,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56元/股。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李鹏等1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80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88 证券简称:用友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6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在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E10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5日

至2023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经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披露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持有公司股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6:3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京)中区8号楼A403-1室。

(三)联系人:

联系人:管曼曼、张帅 邮政编码:100094

电话:010-62436838 传真:010-62436639

(四)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用友网络”或“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受限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等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经营单元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完成情况的承诺,相关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受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5、公司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系用友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2、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员工总数预计不超过2615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用友网络A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万股,约占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其中拟首次授予6,400.00万股,预留1,600.00万股,最终份额和比例以公司实际回购股票数量及各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为准。

本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本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5、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9.08元/股(以下称“受让价格”),为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本计划(草案)披露之日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本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7、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锁定期为12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满后,分三批归属,每批次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5%、35%;预留部分每批归属比例待授予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实际归属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经营单元业绩和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8、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公司实施本计划前,已通过工会联合会等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0、本计划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注: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计划。

1、通过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员工,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完善薪酬体系,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个人利益、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共同增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名单,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首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615人,其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5人、其他人员不超过26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述参与对象均在本计划授予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上员工参加本计划遵循依法合规、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万股,约占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其中拟首次授予6,400.00万股,预留1,600.00万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计划持有的份额上限为72,640.00万份。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参与人数不超过2615人,持有人对应的权益份额及比例上限如下表: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2、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对于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出资而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可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为以下处置方式:(1)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作废失效,按照实际出资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过户至本计划;或(2)不调整本计划规模而将该部分权益份额直接授予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3)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留作预留份额。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600.00万股,占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20.00%。预留的1,600.00万股股票份额待确定预留份额持有人后再行授予。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等)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24个月内予以确定和落实,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4个月内前述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的,则剩余份额作废失效。若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四、本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一)本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本计划参与对象需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

(二)本计划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万股,约占截至本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其中首次授予6,400.00万股,预留1,600.00万股。最终份额和比例以公司实际回购数量及各参与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用友网络A股普通股股票。

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6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2021年9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7,698,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11%,回购的最高价为35.00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32.52元/股,回购均价为33.9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00,554,869.83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12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769,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8%,回购最高价格24.9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7.98元/股,回购均价23.0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823,059,908.52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不低于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2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5日、2023年8月2日披露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公告编号:临2023-052),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228,7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805%,购买的最高价23.3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18.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9,629,82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和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对2021年、2022年已回购公司股份尚未分配的部分共计40,205,240股的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将剩余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现有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7,043.3963万股,其中6,400.00万股作为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来源,将以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过户至本计划账户。

(四)本计划的股票受让价格及受让价格的合理性

1、股票受让价格

本计划采用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 A股普通股股票,受让价格为9.08元/股,为本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受让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即每股8.90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即每股9.08元。

本计划(草案)披露之日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股票受让价格的合理性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激发公司的发展潜力,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行业发展情况,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作用,公司选取了本持股计划(草案)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9.08元/股作为初始购买价格。同时设置了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和分期归属机制,确保激励和约束对等,真正提升核心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核心员工和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得到可靠、有效的实现。

此外,在本计划锁定期内,参加对象需要先付出本金并承担流动性风险,且只有在绩效考核等归属条件达成的情况下,本计划所持份额方可归属。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波动影响,锁定期届满后的获利情况无法具体确定,且公司未设置实际的兜底或担保条款,也未作出相关承诺。本计划参与对象均充分考虑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因此,本计划受让价格的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中“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合理、合规,有利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目的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及考核机制

(一)本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8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本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全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4、公司应当在本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计划的锁定期限

1、首次授予部分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开始计算。本计划分三批归属,归属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批可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5%、35%,具体如下:

第一批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归属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24个月,归属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5%。

第三批归属时点: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归属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5%。

2、预留授予部分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时起开始计算。具体归属比例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

本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根据管理委员会决议进行分配。

(三)本计划的考核机制

1、考核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参与对象的职责及岗位性质设置四类业绩考核模式。具体人员分类由公司内部决定。考核模式如下:

(1)监事、未担任经营单元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骨干

年度归属股票权益数量=年度拟归属股票权益数量×100%×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2)担任经营单元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经营单元负责人及部分核心骨干

年度归属股票权益数量=年度拟归属股票权益数量×(40%×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60%×年度经营单元层面归属比例)

(3)一类重要骨干人员:在经营单元内但不属于上述(1)条、(2)条范围内的其他骨干

年度归属股票权益数量=年度拟归属股票权益数量×(20%×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50%×年度经营单元层面归属比例+30%×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4)二类重要骨干人员:不在经营单元内且不属于上述(1)条、(2)条范围内的其他骨干

年度归属股票权益数量=年度拟归属股票权益数量×(60%×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40%×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上述年度拟归属股票权益数量=参与对象获授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当期拟归属的标的股票比例(即本员工持股计划每批次可归属的比例30%、35%、35%)。

上述第(1)类人员主要指公司职能、研发、产品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核心骨干,其工作对公司整体业绩有重大影响,因此进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第(2)类人员主要指担任经营单元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经营单元负责人及部分核心骨干,其直接承担所属经营单元业绩,而经营单元业绩的实现直接影响公司整体业绩,公司内部对经营单元业绩设置了更高的考核标准,因此让经营单元负责人既与公司业绩挂钩,又与经营单元业绩挂钩,且经营单元业绩的权重占比更高,对该部分人员更有业绩约束力,更有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实现;第(3)类人员主要指在经营单元内但不属于上述(1)条、(2)条范围内的其他骨干,除了考核公司整体层面业绩,也考核了其所属经营单元业绩以及个人层面业绩;第(4)类人员主要指不在经营单元内且不属于上述(1)条、(2)条范围内的其他骨干,除了考核公司整体层面业绩,也考核了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由于第(3)、(4)类人员的其个人表现会影响公司及所属经营单元的业绩,因此相较于(1)、(2)类人员增加了对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2、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分为公司业绩考核、经营单元业绩考核与个人业绩考核,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以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为业绩考核年度,各考核期的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说明: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层面达到上述业绩目标,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否则为0%。

(2)经营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经营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考核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P”指各独立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经营单元是指组织上与其他组织有明显的边界,且能够独立核算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经营组织。经营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

经营单元内参与人员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经营单元任职工作的参与人员。

(3)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持有人设定考核内容、考核目标,对持有人考核期当年度的个人绩效结果进行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持有人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根据上述考核模式及业绩考核结果确定的当年可归属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将对应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

不能归属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确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该份额分配至符合参与条件的员工(届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受让份额、归属比例、业绩考核等),该等获得份额分配的员工应向本员工持股计划支付出资额,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原持有人。若该份额未重新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锁定期满后择机出售,并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公司所有。

(四)本计划的交易规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为准。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并制定相应的参与方案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公司的权利

(1)监督本计划的运作,维护持有人利益;

(2)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时,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并将其份额按照本计划“十、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1、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持有的本计划份额享有本计划资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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