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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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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集团共实现销售收入约26,303.88万元,同时因计提退货冲减收入约23,713.10万元,集团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共计约2,590.78万元,上年同期约62,979.04万元,减少约60,388.26万元,下降95.89%。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约84,142.91万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约1,223.84万元,减少约85,366.75万元,下降约6,975.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约89,296.06万元,上年同期约5,676.85万元,减少约83,619.21万元,下降1,472.99%。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原因

自2022年末以来,随着相关管控措施的调整,国内外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2023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流行疾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冠疫苗需求量呈现大幅下降趋势,新冠疫苗接种量持续降低,同时,由于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国内主要流行株,集团新冠疫苗产品的销售及接种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2023年上半年集团新冠疫苗产品销售收入约3,556.89万元,去年同期约61,917.23万元,下降约94.26%。同时,考虑到市场环境及流行毒株的变化,集团预计部分已售出的新冠疫苗产品将因无法在效期前实现接种而发生退回,集团对该退回金额进行合理估计,于报告期内冲减新冠疫苗产品销售收入约23,713.10万元。

集团建立体系完备的商业运营中心,采用自营销售团队与推广商团队结合的模式,负责两款流脑结合疫苗的国内外市场策略、营销活动规划与执行,积极推进流脑疫苗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导入,目前已完成全国30个省区市的准入,并将持续进行终端开户及市场下沉工作,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2023年上半年,公司两款流脑结合疫苗实现营业收入约22,264.83万元,去年同期约1,061.81万元,同比增长约1,996.88%;其中2023年第二季度两款流脑结合疫苗实现营业收入约14,665.00万元,第一季度约7,599.83万元,环比增长约92.96%。2023年上半年集团通过技术转让及提供服务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约482万元。

(二)影响利润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下降。2023年上半年集团持续推进流脑疫苗产品的推广和市场导入,流脑疫苗产品销售收入较比处于商业化初期的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023年上半年,集团实现流脑产品销售收入约为22,264.83万元,去年同期约1,061.81万元,同比增长约1,996.88%。但随着报告期内新冠疫苗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集团于2023年上半年实现新冠疫苗产品销售收入约3,556.89万元,较比去年同期下降约94.26%。同时,集团基于上半年新冠疫苗产品实际接种情况及对未来接种情况的预期,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冠疫苗产品退回金额进行合理估计,于报告内冲减新冠疫苗产品收入约23,713.10万元。

2、营业成本。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到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影响,集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冠疫苗产品退回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在冲减收入同时对应冲减成本10,154.51万元。同时,集团2023年上半年新冠疫苗产量较低,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不足,集团将该部分冗余产能对应的固定成本约14,735.71万元计入营业成本。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73,197.68万元。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国内主要流行株,同时世界卫生组织2023年5月宣布,新冠流行疾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于以上原因,本集团新冠疫苗产品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未来新冠疫苗销售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考虑新冠疫苗相关存货和长期资产的未来使用计划,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退货成本、预付账款和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71,171.76万元。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约2,025.92万元。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51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诺”)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以及2023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康希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53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预计退货较2022年末发生变化,将预期退回商品以前年度确认的成本转回,同时确认应收退货成本,其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预期退回商品成本转入资产减值损失为利润表重分类,不影响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成为国内主要流行株;世界卫生组织于2023年5月宣布,新冠流行疾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外,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康希诺”)承接CDMO或CMO的服务机会及其他医药产品的商务拓展机会不确定性增强。

基于以上原因,本集团新冠疫苗产品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未来新冠疫苗销售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考虑新冠疫苗相关存货和长期资产的未来使用计划,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退货成本、预付账款和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171.76万元。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长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2,025.92万元。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考虑扣除预估退货后的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本集团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2,025.92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023年上半年国内外新冠疫苗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5月8日发布我国主要新冠病毒流行株已经变成XBB系列变异株,同时世界卫生组织于5月宣布,新冠流行疾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民众的接种意愿下降,导致新冠疫苗市场实际接种率远不及预期,本集团新冠疫苗产品市场需求大幅下降。主要由于上述市场需求变化,本集团于二季度末基于最新的销售预测和排产计划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本集团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7,149.47万元。

(3)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集团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应收退货成本。预期将退回商品的价值若存在减损迹象,通过减值测试计提跌价准备。由于前述市场需求变化原因,本集团于二季度末更新预计退货情况,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本集团计提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6,135.16万元。

(4)预付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由于前述市场需求变化原因,集团采购需求随之发生变化,计划取消或调整采购协议,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期本集团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5,347.02万元。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上药康希诺的生产基地主要包括两条生产线,分别为腺病毒载体疫苗1号生产线和2号生产线,以及检测、病毒车间等设施。上药康希诺自今年以来一直在积极利用疫苗生产基地中现有产线及生产工艺技术提供并拓展CMO、CDMO服务,同时,除承接CMO或CDMO服务外,还计划通过产线的技术改造用于其他产品的开发和生产。但进入2023年第二季度,由于市场环境及商业条件变化,承接CDMO或CMO的服务机会及其他医药产品的商务拓展机会不确定性增强,因此上药康希诺的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资产计提减值,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2,540.11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7,062.52万元,减少净利润67,062.5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28.4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3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4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5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0]1448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05,607,240.43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8,168,439.57元;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210,204,077.82元,其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9,534,892.3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48,837,625.04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560,000,0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560,000,000.00元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88,837,625.0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388,837,625.04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且尚未使用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70,669,185.47元。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105,607,240.43元(不包括对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的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27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8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人民币350,000万元及人民币2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60,000,000.00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864,424.65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结合本公司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本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于2020年8月21日及2021年9月10日,本公司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及2021年10月11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18,941.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及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39,534,892.3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新增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本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其中,人民币550,000,000.00元已变更用于投资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人民币3,429,465,107.65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累计产生人民币139,534,892.3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无尚未确定投向的超募资金余额。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52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6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二层悦宾厅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章程(2023年4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6、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7:00;

7、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邮编:300457

电话:022-58213766

邮箱:ir@cansinotech.com

联系人:孙畅、周靖芸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ansinotech.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