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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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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98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3年8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1名,委托出席2名,杨绍信董事委托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委托梁定邦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经2023年6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3年7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了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现金股息,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3.035元(含税),共计分派股息约人民币1,081.69亿元。本行不宣派2023年中期股息,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2.2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财务概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3.1财务数据

注:(1)自2023年1月1日起,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根据准则要求,本集团追溯调整了2022年比较期的相关数据及指标。根据人民银行《黄金租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核算要求,本集团自2023年起将同业黄金租借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2022年比较期的相关数据。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2财务指标

注:*为年化比率。

(1)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的平均数。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4)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5)净利润除以期初及期末风险加权资产的平均数。

(6)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

(7)不良贷款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8)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余额。

(9)贷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10)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4.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配股,无内部职工股,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行未发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第二章第九节的规定需予以披露的公司债券,无在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上述公司债券。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65,786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其中,H股股东109,386户,A股股东556,400户。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6月30日的股东名册。

(2)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5)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期末持股数量中包含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持有本行的H股。

(6)根据《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2019年12月,财政部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账户A股12,331,645,186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 号)有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报告期末,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032,706,750 股,A股和H股共计19,364,351,936 股,占本行全部普通股股份比重的5.43%。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

(8)“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4]196号文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没有变化。

优先股相关情况

● 报告期优先股发行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优先股。

●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数量为1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1”股东数量为26户,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东数量为36户。

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2023年6月30日的在册境外优先股股东情况。

(2)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工行优1”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6月30日的“工行优1”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1”的股份总数(即4.5亿股)的比例。

“工行优2”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3年6月30日的“工行优2”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

(2)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黑龙江省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工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工行优2”的股份总数(即7.0亿股)的比例。

5.重要事项

5.1经营情况概览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本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入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按照行党委“48字”工作思路,扎实推进稳增长、调结构、增动能、防风险、开新局各项工作,着力以自身经营的“稳”支持经济大局的“稳”,助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上半年集团经营业绩好于预期,“强优大”核心指标保持稳健。“强”的方面,资本充足率18.45%,拨备覆盖率218.62%,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不良贷款率1.36%,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优”的方面,在持续让利实体经济的同时,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保持较优水平;净息差(NIM)处于合理区间;成本收入比处于稳健合理水平。“大”的方面,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存款、贷款、资本等均保持同业领先。

积极助力稳增长,大行担当持续彰显。聚焦“国家所需、金融所能、客户所盼、工行所长”,持续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发挥大行头雁引领作用,支持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总量上,境内分行人民币贷款余额增加1.99万亿元,同比多增3,876亿元,增量和同比多增额均同业领先。债券投资总量、增量、新增投资额均保持市场首位。投向上,突出主责主业,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投向制造业贷款余额达3.6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绿色信贷余额超5万亿元,总量、增量均同业领先;普惠贷款余额突破2万亿元,涉农贷款近4万亿元,增速均同业领先;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突破5万亿元;专精特新贷款同比多增;为境内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发放表内外融资超6,500亿元;个人消费和经营贷款同比多增1,465亿元,着力促消费惠民生。

全面系统防风险,资产质量保持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化境内境外机构、表内表外业务、商行投行业务和其他业务、线上线下、总行和下属机构“五个一本账”全面风险管理,按照“主动防、智能控、全面管”路径,全面抓好信用、市场、操作等各类风险防范,着力打造安全第一的大行标杆。智能化风控水平有效提升,资产质量攻坚扎实推进,授信审批新规深入实施,内控案防重点工作有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安全运营屏障更加牢固。集团资产质量总体稳定,各类风险整体可控。

着力调结构增动能,发展引擎更加强劲。持续推进“扬长补短固本强基”四大战略布局和个人金融、外汇业务、重点区域、城乡联动等战略重点,集团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GBC+(政务、产业、个人服务)基础性工程,服务个人客户增至7.29亿户,公司客户突破1,100万户,大中小微个相协调的多元化客户结构加快形成,带动人民币存款余额突破30万亿元、增量突破3万亿元,个人金融资产(AUM)余额突破20万亿元。坚持“大小兼顾、零售优先”,大客户、大项目与小微及个体工商户、专精特新小巨人协同发力,多元化信贷结构调整成效明显。沙特吉达分行顺利开业,获准担任巴西人民币清算行,人民币清算行增至11家,全球金融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围绕“服务客户、赋能员工”,深化数字工行(D-ICBC)建设,推动金融服务加快数字化转型,手机银行、开放银行、工银e生活等领域一批数字化创新成果相继落地,高质量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5.2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0年起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以及相应的应用指南。按照财政部的实施要求,本集团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了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6.发布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半年度报告亦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中期报告将适时于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icbc-ltd.com)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四清

2023年8月30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3名。鉴于本行监事长空缺,监事会成员共同推举张杰监事主持会议。会议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行2023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2022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上表中本行监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2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度津贴(税前)按照外部监事基本津贴标准的20%和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上表中的薪酬为其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而获得的津贴,不包含其在本行担任其他职务所获报酬。

3.外部监事2022年度基本津贴标准为25万元人民币/人。离任外部监事沈炳熙先生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自2016年6月起未从本行领取津贴。

4.股东代表监事2022年度税前薪酬合计按照本人实际任职情况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股东代表监事2022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3年至2025年视从事业务的风险暴露以及中长期绩效表现等情况兑现,每年支付比例为1/3。离任股东代表监事张炜先生2022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23万元人民币。

5.本行监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2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2年至今本行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张炜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2)2022年6月,刘澜飚先生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3)2022年6月,沈炳熙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4)2022年9月,黄良波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长;

(5)2023年1月,吴翔江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二期)

发行完毕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5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票面利率为3.07%;品种二为1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票面利率为3.18%。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本行的二级资本。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8月3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本行总行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11名,为陈四清董事长、廖林副董事长、王景武董事、卢永真董事、冯卫东董事、曹利群董事、陈怡芳董事、董阳董事、梁定邦董事、沈思董事和陈德霖董事;委托出席2名,杨绍信董事委托沈思董事、胡祖六董事委托梁定邦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张伟武副行长、段红涛副行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官学清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陈四清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工行优2”和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派发境内优先股“工行优2”股息,票面股息率为4.2%(含税),派发股息29.4亿元人民币。

本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派发境外美元优先股股息,初始股息率为3.58%(不含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税率10%,派发股息约1.1536亿美元,其中支付给优先股股东1.0382亿美元,代扣代缴所得税约0.1154亿美元。

具体实施情况将另行公告。

本行独立董事梁定邦先生、杨绍信先生、沈思先生、胡祖六先生和陈德霖先生(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上述优先股股息分配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申请对外捐赠临时授权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3票,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履行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慈善、文教等社会公益事业,申请在目前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基础上,增加4,500万元临时授权额度(即2023年对外捐赠总额上限提升至1.4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捐赠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行长审批。

本次对外捐赠临时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请见附件一。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请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请见附件三。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请见附件四。

附件: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二、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三、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四、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二:

2022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及执行董事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及其他董事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2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21年兑现发放。2022年据此另外分别计提陈四清先生、廖林先生、王景武先生企业年金单位缴费1.6万元、0.94万元、0.65万元。

3.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标准为30万元人民币/人/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副主席津贴为4万元人民币/职位/年,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为3万元人民币/职位/年。

4.本行董事的任职起止时间请参见本行2022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2年至今本行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董阳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2)2022年1月,郑福清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3)2022年3月,努特·韦林克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4)2022年9月,陈德霖先生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5)2023年4月,郑国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5.2022年,卢永真先生、冯卫东先生、曹利群女士、陈怡芳女士、董阳先生和郑福清先生任董事期间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6.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在除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部分上述董事在该等关联方获取薪酬。除上述情形外,本行董事2022年度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薪酬。

7.本行支付的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约为2,120.97万元人民币。

附件三: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

附件四: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副行长的薪酬按国家对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有关薪酬政策执行。上表中本行董事长、行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为该等人士2022年度的全部薪酬数额,其中包括已于本行2022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秘书、高级业务总监2022年度税前薪酬中,50%以上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金额计提于公司账户,将于2023年至2025年视从事业务的风险暴露以及中长期绩效表现等情况兑现,每年支付比例为1/3。董事会秘书官学清先生2022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7.88万元人民币,高级业务总监熊燕女士2022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4.92万元人民币,高级业务总监宋建华先生2022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4.92万元人民币,离任高级业务总监王百荣先生2022年度延期支付绩效年薪为77.88万元人民币。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对本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2022年度不涉及绩效薪酬需追索扣回相关情形。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行董事长、行长、副行长2018-2020年任期激励收入已根据其任职时间和任职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于2021年兑现发放。据此,2022年本行为陈四清先生、廖林先生、王景武先生、张文武先生、徐守本先生分别计提企业年金单位缴费1.6万元、0.94万元、0.65万元、0.5万元、0.36万元。

4.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起止时间参见本行2022年度报告及有关人员任职变动公告。2022年至今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1)2022年8月,徐守本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

(2)2022年12月,王百荣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本行高级业务总监;

(3)2023年3月,段红涛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4)2023年4月,郑国雨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