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6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5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上表中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均考虑了永续债的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8.31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5日(周五)16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2日(周二)。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司法机关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部分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因本公告涉及事项尚在诉讼进展过程中,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7.80亿元(上述诉讼、仲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合资合作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5%。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0.99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诉或第三人参与的案件涉及金额26.81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0.0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历史发生的部分案件已陆续由一审、二审阶段或仲裁阶段进入执行阶段,其中重大案件的新增执行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执行案件情况表
■■■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4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8.31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因融资而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签署所需各项法律文件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担保方式及担保公司以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重庆宇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9号
法定代表人:汤贤兰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持有其37.09%的权益,北京孺子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7.09%的权益,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82%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9,134.50万元,负债总额为321,839.91万元,净资产为-32,705.4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3.88万元,净利润-33.88万元。
■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9,134.50万元,负债总额为321,839.91万元,净资产为-32,705.41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重庆灿瑞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11号3幢302号
法定代表人:溪国鹏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持有其37.09%的权益,北京孺子牛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7.09%的权益,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82%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8,074.59万元,负债总额为321,376.33万元,净资产为6,698.2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34.39万元,利润总额-14,481.98万元,净利润-10,861.42万元。
■
截至2022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8,074.59万元,负债总额为321,376.33万元,净资产为6,698.26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南阳金耀恒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1月07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法定代表人:周卒
注册资本:52,36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洛阳绿宏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0,452.09万元,负债总额86,922.72万元,净资产13,529.3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3,221.71万元,净利润-34,664.61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5,473.99万元,负债总额为92,252.06万元,净资产为13,221.93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07.44万元,净利润-307.4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经营、融资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等需要为上述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7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10亿元,对 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0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9.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8%,占总资产的2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95.74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9.63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1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
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持股33%的参股公司南宁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晴洲”)接受农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提供的借款,借款余额31,000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1.5年。南宁晴洲以其自有项目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泓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金泓耀”)按公司持股比例为其提供10,2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持股40%的参股公司苏州正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正诺”)接受江苏银行苏州相城支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13,462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1.5年。苏州正诺以其自有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苏州”)以其持有苏州正诺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重庆金科按公司持股比例为其提供5,384.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2023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南宁晴洲、苏州正诺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后对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宁晴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八尺江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黄忠于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3%股权,广西大唐世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4%股权,南宁市弘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3%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5,603.99万元,负债总额为80,033.36万元,净资产为15,570.6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3,398.85万元,净利润-3,398.85万元。
■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7,643.11万元,负债总额为82,515.41万元,净资产为15,127.7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442.93万元,净利润-442.93万元。
该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项目交房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苏州正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问渡路1111号4楼18号
法定代表人:霍然
注册资本:37,766.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启致(苏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上海昌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正荣正伟(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5,340.75万元,负债总额为32,172.31万元,净资产为33,168.4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4,344.87万元,利润总额-2,223.51万元,净利润-2,223.51万元。
■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6,357.83万元,负债总额为24,015.15万元,净资产为32,342.68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853.62万元,利润总额-825.76万元,净利润-825.76万元。
该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南宁金泓耀为南宁晴洲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0,230万元。
2、担保期限:1.5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控股子公司为苏州正诺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5,384.8万元。
2、担保期限:1.5年。
3、担保方式Ⅰ:金科苏州以持有苏州正诺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未超出公司的持股比例,且公司已派驻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财务管理,严控财务风险。目前,项目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将安排专人参与上述公司经营管理,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为存量融资贷款期限调整,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7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10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0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9.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8%,占总资产的2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95.74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9.63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8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控股子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润”)接受民生银行西安分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24,995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为2.4年。西安科润以其自有项目的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科润”)接受北京银行无锡分行提供的供的贷款,贷款余额30,900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1.5年,宜兴科润以其自有项目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重庆金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常骏”)接受江苏通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借款余额12,596.54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1.75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金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嘉润”)、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远”)就借款余额中的6,026.54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恒远以其持有宿迁市通金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金弘置业”)的2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0%股权提供股权让与担保。
公司2023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北辰路与东风路东南角金科博翠天宸售楼部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曹新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04,050.57万元,负债总额为533,262.33万元,净资产为-29,211.76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万元,利润总额-17,987.78万元,净利润-15,302.81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87,923.04万元,负债总额为515,092.47万元,净资产为-27,169.43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056.66万元,利润总额2,403.25万元,净利润2,042.33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宜兴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宜兴市新庄街道震泽居委震泽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郭庆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权益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8,910.89万元,负债总额为100,779.39万元,净资产为-1,868.5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9.31万元,利润总额-2,281.19万元,净利润-1,808.14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97,700.61万元,负债总额为98,927.86万元,净资产为-1,227.25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57万元,利润总额828.07万元,净利润621.05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常州常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府东路
法定代表人:徐士海
注册资本:52,2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盐城市俊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至2022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29,473.07万元,负债总额为79,818.40万元,净资产为49,654.6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47万元,利润总额-1,908.47万元,净利润-1,437.67万元。
截至2023年3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33,883.29万元,负债总额为84,276.02万元,净资产为49,607.27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1.45万元,利润总额-61.66万元,净利润-47.40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庆金科为西安科润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24,995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4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重庆金科为宜兴科润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30,90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5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常州常骏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6,026.54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1.75年。
3、担保方式Ⅰ:无锡恒远以持有通金弘置业2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无锡恒远以持有通金弘置业20%的股权提供让与担保。
5、担保方式Ⅲ:金科嘉润、无锡恒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或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期限调整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不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项目中,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且上述担保对应融资资金系为补充流动资金、稳定生产经营,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速项目去化,提高回款质量,盘活项目现金流,避免发生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3年7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10亿元,对 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02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79.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8%,占总资产的22.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95.74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重整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9.63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或未结清余额为准。
附表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5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科易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恒昇大业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披露《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持续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及相关事项并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
2、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召开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并由交易各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另行约定。同时,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7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
一、公司到期债务及展期债务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影响,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持续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公司已经针对各类债务到期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具体详见公司2022-164号、2022-168号、2022-184号、2022-189号、2023-011号、2023-013号、2023-020号、2023-030号、2023-36号、2023-52号、2023-56号、2023-96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金额25.90(以上债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债务情况。)亿元。
公司根据央行、银保监会“区分项目风险与房企风险,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的监管精神,一方面与各金融机构合作积极化解各类债务风险,争取新增融资投放置换部分存量融资;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债务展期工作,协商调整存量融资的还款节奏和期限,保留现金流支持项目良性循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政府、监管部门及债权人的通力支持和配合下,累计完成356.54亿元有息负债的期限调整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说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但受归还到期有息负债金额增加、新增融资上账金额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6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减少约19.2亿元。另受预售监管资金使用受限及融资受限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及项目合作方股东对项目公司资金调用较为谨慎,对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公司可自由动用货币资金减少。
同时,公司因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未能如期偿还部分债务,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可能会因逾期债务面临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响应债权人的合理诉求,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近期,房地产行业政策有所放松,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出现边际改善趋势,受政策传递时效性的影响,行业销售回款企稳回升尚需时日,公司现金流仍存在阶段性承压。但公司专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拥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扎实的运营开发能力,项目围绕“三圈一带”城市群深耕分布,凭借充裕的可售资源,公司将着力改善现金流情况,缓解阶段性紧张问题。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说明
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股权债权投资者利益、保障购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员工队伍稳定,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坚持“一稳二降三提升”的经营发展策略,努力推进“保交楼、保生产、保稳定、促转型升级”工作,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公司加快实现良性循环。将采取以下六个方面的关键举措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一是履职尽责全力保障交楼义务,二是分类施策系统提升营销质效,三是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司法重整,四是主动作为引入战略投资者,五是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六是轻重并举积极谋划转型升级。
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强力推动相关司法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与此同时,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将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2023年上半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和争取政府纾困政策支持,特别是针对缓解公司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盘活各类监管资金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截至2023年8月末,公司各区域公司已累计获批国家及地方政府专项借款资金额度超37亿元,其中超33亿元可用资金已拨付至项目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层面的短期资金流动性压力,有力保障了项目公司完成保交楼工作推进。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3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且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8月1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每月披露一次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事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1日、7月29日分别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号、2023-108号)。
2、公司继续推进该事项的预重整前期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依规积极配合法院及有关机构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重整进展。
(二)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将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相关要求推动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并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公司尚未向五中院递交自行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申请;相关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126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周五)16: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2、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