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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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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山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3、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名称由“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证券简称由“银亿股份”变更为“山子股份”,启用时间为 2023年1月12日;公司证券代码“000981”仍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知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邢台信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邢台信德”)持有的邢台龙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冈投资”或“标的企业”)90%股权。龙冈投资是邢台信德投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龙冈投资全资子公司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与销售。根据河北产权市场的公开挂牌结果及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标的企业 90%股权的转让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 10,7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邢台龙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3、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根据公司收到银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2019)浙02破15号之十九、(2019)浙02破15号之二十《民事裁定书》,公司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持有的共计144,530,000股公司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109,080,000股股票归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35,450,000股股票归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艾尔希”)因其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授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昊圣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为该笔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艾尔希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其所实际形成的债务进行最高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宁波昊圣于2023年6月20日与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艾尔希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其所实际形成的债务进行最高额为6,000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宁波北仑艾尔希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说明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史川先生、许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史川先生、许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倪海涛先生、徐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芳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本次补选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倪海涛先生: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复星集团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沃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银泰健康执行董事,银泰文旅集团董事长。

倪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芳女士: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取得会计初级、中级职称。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财务主管、合并报表主管、财务经理。

徐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4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以及相应经营规划和安排,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友好协商,于2023年1月18日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就邦奇全球总部以及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投资意向。

近日,公司拟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就投资邦奇全球核心生产基地和全球总部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达成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投资设立新公司,从事燃油车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及总成、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变速箱核心零部件及总成、纯电动车减速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住所:浙江省平湖市永兴路1000号

负责人:陈慧刚

关联关系:公司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邦奇全球核心生产基地和全球总部及研发、测试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

2、项目内容:燃油车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及总成、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变速箱核心零部件及总成、纯电动车减速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3、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每期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2/3以上,在本协议签订后5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4、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的新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项目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项目选址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用地面积约235亩。

项目公司(含其注册地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产值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2026年起年产值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2028年或之前任一年份达成年产值不少于78亿元人民币或年税收额不少于1.4亿元人民币。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投资方式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乙方下属公司拟在甲方辖区范围内设立新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拟负责该项目的规划、建设、实施、运营等事宜。项目公司拟从事燃油车动力系统核心零部件及总成、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变速箱核心零部件及总成、纯电动车减速器等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2、项目规模

(1)项目投资

根据乙方的投资计划,该项目总投资24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实施,每期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总投资2/3以上,项目公司总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后5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2)项目产出

项目公司(含其注册地在甲方辖区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产值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2026年起年产值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2028年或之前任一年份达成年产值不少于78亿元人民币或年税收额不少于1.4亿元人民币。

3、厂房代建

该项目用地面积约156,666.67平方米,计约235亩(具体面积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分两期投资,根据乙方的规划,首期用地约112亩,建设厂房面积约92,000平方米。

甲方拟在本协议签署后,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标准(需符合该代建地块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其中容积率不低于2.0)和施工图纸,委托第三方公司承担厂房的代建,并在厂房竣工验收后租赁给项目公司。代建厂房的租金按建设成本2500元/平方米,月租金20元/平方米为基准,建设成本每增加100元/平方米,月租金相应增加1元/平方米。代建厂房租赁的具体事宜将在届时项目公司和代建厂房的业主另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视项目公司需求,可向厂房业主分期收购土地和厂房资产。收购价格应以届时评估价为准,包含建设成本、财务成本等。

4、政策支持

(1)租金补贴

针对甲方提供的代建厂房所形成的项目公司需支付的租金,甲方同意根据项目公司产值情况给予以下租金补贴政策,即,如项目公司2025年、2026年、2027年年产值分别达到15亿元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则分别给予项目公司该年度不含税租金100%补贴;如项目公司未完成目标年产值,但完成率达到80%或以上的,则按照实际的年产值完成率给予以下比例的租金补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租金补贴额=产值完成率*40%*该年度项目公司应付不含税租金。如年产值完成率在80%以下的,则不享受租金补贴政策。

(2)设备补贴

甲方同意给予项目公司自公司设立之日起5年内新设备实际投资额 15%的设备补贴(新设备的购入时间以采购合同所列明时间为准),该设备补贴总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3)量产补贴

甲方同意在项目公司首笔订单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后,给予项目公司 该订单量产补贴500万元人民币;在项目公司首次年产值达到5亿元人民币后,给予项目公司量产补贴500万元人民币,首次年产值达到30亿元人民币后,给予项目公司量产补贴1000万元人民币。该补贴总计不超过2000万元。

(4)企业发展奖励

如项目公司分期收购上述第3条所述的235亩土地和厂房,且项目公司分别在前一年亩均产值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亩均税收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前提下,甲方同意给予项目公司总额最高不超过5800万元的企业发展奖励。

(5)高管奖励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不超过10名外籍管理人员、15名中方管理人员等额于其个人所得税平湖地方留成部分5年100%的奖励。

5、责任与义务

(1)乙方及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定等开展项目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完成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投资规模、产出规模。若项目公司未达到本协议2.1条中约定的项目投资,甲方有权停止执行并收回上述4.2条约定的设备补贴。若项目公司未达到本协议2.2条项目产出规模中约定的2028年产值和税收额的60%,甲方有权停止执行并收回上述第4条政策支持中约定的各项补贴和奖励。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3个月内完成首期厂房设计方案。甲方承诺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公司注册、项目备案、项目准入、建设审批等相关事宜。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须的资料,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践行和发展新能源战略的目标。该项目将充分依托邦奇CVT无级自动变速器和DCT 双离合混合动力变速器产品的先发技术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发展,推进电驱桥、减速器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的国产化,以助力公司的战略转型。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助力公司进一步实施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布局新能源混合动力等动力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并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投入。因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用地等报批事项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后续进行审批或备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金额较大、建设期较长,资金的持续投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从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规模的可能性;

3、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期较长,存在施工相关风险;

4、本次投资周期较长,存在市场变化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5、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2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菱珂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邮编:3151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山子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9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1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39)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5)。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2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39)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