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8,630,10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2023年6月6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3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中。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02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10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105。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3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峰、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在2023年度拟对外捐赠支出预算总额为210万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106。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3-107。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经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第十一条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合并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或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情况,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及客户信用风险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担保预期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参考债务人平均违约概率,根据被担保人企业信用评级以及担保剩余期限,分别确定债务人违约概率,再根据担保损失追偿回收率以及折现系数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3年上半年因宏观环境及行业整体下行影响力,公司多个项目销售情况不及预期,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项目开发产品及在建开发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并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54.7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8,154.7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3-107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162 债券简称:22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9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下转4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