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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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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41版)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56.15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1,332,520.16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616.70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4,677.8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670.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截至2022年9月20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方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4,458.08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12,809.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1.7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701,973.81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二)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行枣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与中行枣庄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以下简称“交行枣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交行枣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台儿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台儿庄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集贤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丰元锂能、安徽丰元与建行集贤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717,381.05元,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28,520.3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520.3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2]第 3-00126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1年7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6月28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8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7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9月30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1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1月24日,丰元锂能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1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700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2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元锂能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最晚不超过2023年11月27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1. 2023年1-6月,“年产1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材料建设项目”受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降影响,三元产品售价下降,造成当期效益为负。

2.“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尚未全部完工,2023年1-6月实现的效益系为于2023年5月建成的2.5万吨产线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邓燕女士、万福信先生、陈令国先生、赵程先生、赵晓萌女士、赵凤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审议通过《提名邓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万福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提名陈令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提名赵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提名赵晓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提名赵凤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周世勇先生、金永成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周世勇先生、金永成先生、李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1、审议通过《提名周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金永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提名李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锂能”)之控股子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入新的投资者。安徽丰元原股东丰元锂能、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金通”)拟与新投资者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安庆皖江出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对安徽丰元进行增资,丰元锂能及安徽金通均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安徽丰元注册资本将由86,400.00万元增加至99,950.14万元,丰元锂能持有安徽丰元的股权比例将由82.64%变更为71.44%,安徽丰元仍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此外,公司拟与安庆皖江签署《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公司将按照回购协议的约定承担回购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决议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 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名李桂臣先生、张明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1、审议通过《提名李桂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提名张明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通过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增资扩股事项,满足安徽丰元的未来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扩股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扩股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