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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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众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众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众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9.2963万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00Z00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157.8888万元增加至14,877.1851万元人民币,公司股数由11,157.8888万股变更为14,877.1851万股,其中3,644.6798万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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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元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参会监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