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3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
至2023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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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出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联系人:欧阳胜蓝、刘子钰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0194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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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2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93.0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尚未实施完毕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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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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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尚未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内容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原计划投资6,155.06万元,其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483.87万元,通过升级现有办事处、并组建新的子公司及办事处等措施,完善市场需求获取、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营销职能,提升本地化服务能力,加大对各省市场的开拓力度,从而不断提升公司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截止2023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8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093.02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在公司原有营销网络的基础上,在兰州、深圳、太原、昆明、桂林设置办事处,以覆盖公司所在区域的销售业务。同时,计划升级改造公司现有办事处,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布局。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是,受近年来经济下行、行业周期等因素的影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多个地区的建设面临多重困难、进展缓慢。公司基于当前情况,认为未来该项目可能存在建设周期继续延长、成本代价逐步增加等不利因素。
同时,公司总部、武汉子公司、安徽子公司以及各地办事处已初步满足公司当前的市场营销需求。公司充实了现有办事处的人员配置,改善了办公环境,购置了开展业务所需设备。目前,各子公司及办事处已经能够利用区位优势,面向公司主要客户积极开拓业务。
鉴于以上原因,为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推动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公司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和渠道变化,进一步加强市场建设,经审慎评估,公司认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不宜继续大规模投入,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前市场环境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上述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3年8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4号)核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公开发行3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978.21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21.7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4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资金尚未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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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近年来经济下行、国际关系、行业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电子行业芯片供应短缺,芯片生产厂商产能紧张,对公司“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进展以及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产生了影响。
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延长上述“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次变更前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布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性,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2023年8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淳中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债券代码:113594 债券简称:淳中转债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专业音视频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公司原审计委员会成员何仕达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选举王志涛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何仕达先生不再任职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赵贺春(主任委员)、王维、王志涛。
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