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3-37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万祥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1日
附:刘万祥简历
刘万祥,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3年6月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6月至今任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3-38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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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者还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2316391
传 真:0931-2316391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卢秉升
2.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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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