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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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8年3月23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投资”)与上海华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伙人共同签署了《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电气投资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投资上海华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翀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14,001万元。
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基金进展情况及影响
1、基金进展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华翀基金于2023年5月17日退出期届满。由于华翀基金所持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股份仍处于禁售期,未能完成投资项目退出,且华翀基金与太和水控股股东存在债务纠纷,华翀基金已提起诉讼,为最大程度保护基金合伙人利益,综合考虑华翀基金投资太和水项目整体运营情况,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召开的全体合伙人会议上提议将华翀基金退出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电气投资就此与华翀基金反复磋商,并于近日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合伙人会议决议及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华翀基金退出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
2、对公司的影响
华翀基金延长退出期有助于提升所投资产变现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风险提示
市场整体环境及行业的变化将影响太和水的经营效益,且华翀基金对太和水所持股份的退出价格受到市场变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华翀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