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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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3-013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留仙一路2号高新奇产业园二期2号楼8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愿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潘海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普滨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阳文勇、蔡密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普滨律师事务所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