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
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2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
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年报披露时因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31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利集团”变更为“ST中利”,股票代码仍为“0023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时因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解决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的情形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进展情况
1、实际控制人已将其控制的铁岭县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作为本次资金占用还款的保证;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的常熟市中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的收益权作为还款义务的担保。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了公证手续。
2、在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内容基础上,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2023-072号公告:常熟a公司从鄄城电站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划款导致新增资金占用金额为79.443915万元;同步减少了违规担保的同等金额。公司、临时管理人已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后续不再进行划款操作。
3、子公司腾晖光伏结欠人民币1,006.995538万元的房租债务转移给中利控股,抵销了控股股东关联方对腾晖光伏1,006.995538万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董事会仍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积极采取各种办法、努力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剩余的占用资金及解除担保责任,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目前,公司已与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公司预重整正在有序推进中。若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妥善解决上述问题。
三、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每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2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电建国际贸易服务(江苏)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情况
原告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两份购销合同,由原告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光伏成套设备及光伏辅材,公司为上述购销合同出具保函。公司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合同货款未及时支付,现原告请求法院判令: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货款本金72,734,973.8元,货款利息1,005,013.83元(暂计至2022年11月14日),逾期利息21,645.21元(以实际逾期天数为准),合计73,761,632.84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3)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暂记14万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影响及其他关注事项
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已进入预重整,已与产业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已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公司的预重整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