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5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等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文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表决《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文军先生、许新合先生、王静晗先生、李庭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与会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李文军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2.许新合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3.王静晗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4.李庭女士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李文军先生、许新合先生、王静晗先生、李庭女士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经审核,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逐项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后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与会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张强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2.刘学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3.杨国杰先生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已分别出具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董事会作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分别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张强先生曾因工作原因,于2023年7月2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但其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辞职申请尚未生效,张强先生仍按照规定继续履行法定职责,详见《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近期,根据张强先生本人意愿,董事会基于其任职经历、行业洞见,决定再次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强先生提出辞职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经审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连续在公司任职均未超过6年,其中杨国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张强先生、刘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上交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杨国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积极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以及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审议表决《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上述议案一至三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军,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8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办企业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筹办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担任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北京中科之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泰”)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李文军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95.31万股,并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87.30万股;除投资并拥有前述两个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军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许新合,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高级经理,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许新合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新合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王静晗,男,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生物学博士学历。2017年7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
王静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静晗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李 庭,女,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历。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在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咨询师,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在华融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2018年7月至今在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后项目经理,2021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并兼任中航迈特增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太平洋世纪(北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控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京微齐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长鑫集电(北京)存储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李庭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投后项目经理职务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庭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附件二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 强,男,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药剂学博士学历,教授。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就读于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并获本科学位,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现四川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2年3月至1992年7月在国家医药总局四川抗生素工业研究所工作,先后任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等;1989年3月至1990年3月在日本国福冈大学药学部担任外国人研究员;1995年10月至今在北京大学药学院工作,先后任副院长、特聘教授等;2022年增选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兼任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强先生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刘 学,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教授。1981年8月至1985年8月就读于沈阳药科大学并获得本科学位,1985年8月至1988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硕士学位,1988年8月至1999年7月历任沈阳药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96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1998年至今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副教授、教授和系副主任、副院长和高层管理教育中心主任、教授,兼任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学先生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杨国杰,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2008年12月至2010年9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0年10月至2019年9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质量控制及专业技术部总监,2019年10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注],2023年1月至今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质控部总监。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机构;杨国杰先生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任职期间,不属于该所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亦不属于该所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服务的项目组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杨国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国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6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由专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晗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逐项审议表决《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刘爽女士、陈曦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与会监事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刘爽女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2.陈曦女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
刘爽女士、陈曦女士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志华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监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 爽,女,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发育生物学博士学历。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担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生物部研究员,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生物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刘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爽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陈 曦,女,199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与技术博士学历。2019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监事。
陈曦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曦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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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本次大会上审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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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候选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电话:010-88857906
电子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
联系人:张英利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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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填写具体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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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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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7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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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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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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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服务报酬综合考虑了天健所项目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以及其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共3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合计,含税)。2023年度审计服务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资质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后认为:天健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够胜任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所及其相关审计成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天健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所具备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和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胜任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金额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该所协商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3-02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经民主讨论,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刘志华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志华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志华,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助理研究员,2010年8月至今在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
刘志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1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志华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1条所列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