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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9月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

一、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9月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为银行认可并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销售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3-028号公告。

二、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银行认可的购买广州子公司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 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99.84%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超过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背景及担保基本情况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子公司”)为承担公司在珠三角地区及海外市场幕墙加工生产任务的工厂主体,随着公司在珠三角地区及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原有广州新塘工厂已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要,需要建设新工厂以满足当前生产经营需求,为此广州子公司通过公开招牌挂方式在广州市增城区取得了工业用地并用于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按照《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大力发展多层立体化厂房,以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对立体化厂房可以按幢、层、间等固定界限为基础单元分割登记、转让。结合上述政策,广州子公司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资金回笼,拟规划建设多栋、多层立体化工业厂房,除自用厂房外,公司将剩余的工业立体化厂房建成后拟分割对外出售。

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通常在买方未将房产权属证书质押给金融机构前,金融机构会要求由建设方提供阶段性担保。为此广州子公司拟为银行认可并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销售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阶段性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在未向买方办理权属证书前,房产权属及买方的按揭贷款资金均在公司名下,故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这也是此类融资担保通常做法。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年9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银行认可的购买广州子公司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销售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该担保数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具体数额以实际与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按照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广州子公司为银行认可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我们认真审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及广州子公司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拟将部分工业厂房对外出售,为买方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速度。该阶段性担保符合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该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的对外担保。本次提供的阶段性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按照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房地产行业的商业惯例,同意广州子公司为买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该阶段性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人员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0.44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1.1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0.21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2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一层贵宾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3年9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西南路艾迪公园5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