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唐开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9,433,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75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5,482,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89%。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295,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6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6,345,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9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37,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19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9,137,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9%。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1.02.候选人:选举陈未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正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1.05.候选人:选举樊祥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1.06.候选人:选举冯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1.02.候选人:选举陈未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1.03.候选人:选举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1.04.候选人:选举李正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1.05.候选人:选举樊祥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1.06.候选人:选举冯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2.02.候选人:选举赵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2.03.候选人:选举赵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常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2.02.候选人:选举赵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2.03.候选人:选举赵明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3.02.候选人:选举唐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9,431,21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3.02.候选人:选举唐金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480,445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军、音少杰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3第02231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军、音少杰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4日14:30在安徽省天长市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2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9,433,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75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295,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56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137,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99%。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与本次相关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不计入相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〇二三年 月 日在合肥市签署。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卢贤榕 李军
音少杰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后,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通讯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赵婷婷、赵明健、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召集,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唐开健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由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出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唐开健先生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赵婷婷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唐开健、赵明健为委员;唐开健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陈未荣、李杰、樊祥勇、赵明健为委员;赵明健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常伟、唐开健为委员;常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赵婷婷、冯飞为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未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正培先生、樊祥勇先生、曹宏山先生、冯飞先生、刘汉薰先生、华东先生、苏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长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唐开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在公司于同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后,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方式告知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的时限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召集,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李静女士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由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出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李静女士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董事长、
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 8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3年9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唐开健先生、李杰先生、陈未荣先生、李正培先生、樊祥勇先生
独立董事:赵婷婷女士、常伟先生、赵明健先生
以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3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陈未荣先生、李正培先生、冯飞先生、樊祥勇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唐开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赵婷婷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唐开健、赵明健为委员;唐开健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陈未荣、李杰、樊祥勇、赵明健为委员;赵明健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常伟、唐开健为委员;常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赵婷婷、冯飞为委员。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静女士、唐金勇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韦金柱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李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聘任陈未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李正培先生、樊祥勇先生、曹宏山先生、冯飞先生、刘汉薰先生、华东先生、苏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李长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唐开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唐开慧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程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张培华先生、齐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在公司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冯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韦金柱先生、唐金勇先生换届后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公司担任监事。孙金玉先生、周新民先生换届后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在公司分别担任销售经理、厂长。
截至本公告日,程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培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3,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齐新先生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6%;孙金玉先生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6%;周新民先生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6%。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张培华先生、齐新先生、孙金玉先生、周新民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程锦女士、张培华先生、齐新先生、孙金玉先生、周新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电子邮箱:xbzqb@xinbogf.com
办公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
个人简历
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
一、唐开健先生情况介绍
(一)唐开健,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4年6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总经理、执行董事;2013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2018年5月至今担任苏州鑫铂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担任天长天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执行董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鑫铂铝材执行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鑫铂光伏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天哲节能监事;2022年9月至今任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鑫铂环保科技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曾获得安徽省“特支计划”第四批创业领军人才、滁州市“全市优秀退役军人”、天长市“2018年度优秀企业家”、滁州市“2019年度优秀民营企业家”、滁州市2021年度“最美退役军人”等奖项。
(二)唐开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董事中,李正培为唐开健妹妹的配偶。
(三)唐开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42.269万股股份;唐开健为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公司634.512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发行后股份的42.73%。
(四)唐开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唐开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李杰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杰,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0年5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张家港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业务计划部部长;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担任银盾斯金监事;2017年2月至今先后担任天哲节能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鑫铂科技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鑫铂铝材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鑫铂光伏总经理。2022年2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二)李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24.342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9%。
(四)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李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静女士情况介绍
(一)李静,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任会计;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专员;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3年12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天长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风险评审专员;2016年3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监事、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二)李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静女士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持股比例为0.16%。
(四)李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李静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简历:
一、唐开健先生的简历详见“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一、唐开健先生情况介绍”。
二、李杰先生的简历详见“董事长、副董事长简历:二、李杰先生情况介绍”
三、陈未荣先生情况介绍
(一)陈未荣,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安徽省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任销售员;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7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监事;2013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陈未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陈未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4.125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68%。
(四)陈未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陈未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李正培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正培,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上海华申电器仪表成套公司历任采购员、采购主管;2002年3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上海斯特仪表电器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员、销售经理;2007年5月至今担任鑫发铝业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7年2月担任安徽奥润仪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李正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开健妹妹的配偶。
(三)李正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8.950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42%。
(四)李正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李正培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樊祥勇先生情况介绍
(一)樊祥勇,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苏州73043部队排长、副连长、指导员、副政治教导员;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就职于鑫发铝业任总经理助理;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樊祥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樊祥勇先生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6%。
(四)樊祥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樊祥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冯飞先生情况介绍
(一)冯飞,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8月至2017年8月历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二)冯飞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冯飞先生持有公司41.998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29%。
(四)冯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冯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赵婷婷女士情况介绍
(一)赵婷婷,女,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项目经理;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安徽新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督察总监;2011年12月至今担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西路营业部财务负责人兼机构业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赵婷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赵婷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赵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赵婷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常伟先生情况介绍
(一)常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8年3月至1999年12月任安徽宿县地委党校讲师;1999年12月至2007年8月任安徽宿州市委党校讲师;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任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挂职);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6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常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常伟先生通过二级市场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
(四)常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常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赵明健先生情况介绍
(一)赵明健,男,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1月至2000年11月就职于天长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年11月至2022年12月就职于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就职于安徽君若律师事务所。
(二)赵明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赵明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赵明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赵明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陈未荣先生简历详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简历:三、陈未荣先生情况介绍”
二、李正培先生简历详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简历:四、李正培先生情况介绍”
三、樊祥勇先生简历详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简历:五、樊祥勇先生情况介绍”
四、冯飞先生简历详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简历:六、冯飞先生情况介绍”
五、曹宏山先生情况介绍
(一)曹宏山,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5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平阳县海星纸张有限责任公司任业务员;2006年6月至2008年4月就职于温州经典纸业有限公司任区域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厦门市湖里区轩博纸业经营部任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曹宏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曹宏山先生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6%。
(四)曹宏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曹宏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刘汉薰先生情况介绍
(一)刘汉薰,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厦门警备区排长、队长、股长、处长;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任福建军曜圣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刘汉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刘汉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
(四)刘汉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刘汉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华东先生情况介绍
(一)华东,男,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10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山东区域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江阴永信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副经理。
(二)华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华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
(四)华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华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苏周先生情况介绍
(一)苏周,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美国麒麟轮胎公司北京办事处先后担任采购主管、任采购经理;2010年10月至2019年6月先后担任中盛光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采购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南京建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担任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二)苏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苏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通过天长市天鼎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4%。合计持有公司2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4%。
(四)苏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苏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李长江先生情况介绍
(一)李长江,男,198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就职于安徽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审计员 ;2013年11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任高级经理;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安徽美沃门窗科技有限公司 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就职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
(二)李长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李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李长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李长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张海涛先生情况介绍
(一)张海涛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5年7月至2021年9月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张海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海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10%。
(四)张海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张海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唐开慧女士情况介绍
(一)唐开慧女士,199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安徽天洋药业有限公司,2014年9月至2021年2月先后在公司财务部、证券部任职。唐开慧女士于2020年11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12期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唐开慧女士与公司监事唐金勇先生为父女关系。
(三)唐开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四)唐开慧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唐开慧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于2023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2023年6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号)。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 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扣减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由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登记编号:P1023390)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出资构成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新增财务性投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凭借团队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资金及平台优势,有效筛选目标产业中的优质标的,有助于公司挖掘潜在合作机会及储备优质项目资源,深化公司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在保证现金流与业务正常流转及运作的情况下,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拓宽公司投资渠道,积极提升投资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司股东创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未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管理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规模及出资缴付
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30%即3亿元,后续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履行下一期出资。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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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各方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应为自首次出资日后七(7)年届满之日,存续期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延长。存续期届满后,根据基金退出情况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退出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1年。
(6)投委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关联交易决策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变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及时告知各合伙人。
(7)投资方向及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为:重点投向新能源、仪表线缆、合金材料、电子信息、医疗器械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等行业。主要投资领域为:基金以天长市(也包括南谯区、来安县)为主要投资区域,也可投资以设立总部和子分公司、研发基地以及将生产基地等投放到天长市(也包括南谯区、来安县)的域外企业,及投资政策鼓励的省外项目等。
2、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财务性投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出资共计5,000.00万元设立产业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99,720.4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小于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新增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三、新增财务性投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新增5,000.00万元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故应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134,500.00万元至129,500.00万元,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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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99,720.46万元,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50%,小于30%,不属于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新增财务性投资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