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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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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三)财务状况

顶立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其他情况说明

1、顶立科技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特种热工装备研制、生产和销售,与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2、顶立科技拥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不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与顶立科技之间存在销售、采购等交易,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相关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与顶立科技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况。

5、顶立科技不含公司最近三年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

6、公司未来三年将根据顶立科技经营成长需求,遵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对顶立科技的控股权,若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调整对前述事项或有其他安排,公司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新三板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顶立科技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将有利于拓展顶立科技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顶立科技治理结构,促进顶立科技的业务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

顶立科技在新三板挂牌后,仍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对顶立科技的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顶立科技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授权顶立科技董事长会同其经营层具体办理顶立科技新三板挂牌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顶立科技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治理水平,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顶立科技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事项。

四、风险提示

顶立科技筹备并申请新三板挂牌,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筹备时间、申请挂牌时间及申请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3-119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7: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公司办公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9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龙腾路8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2、会议联系人:姜鸿文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邮 箱:truchum@sina.com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171”

2、投票简称为“楚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被委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