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
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为投资者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9月5日起增设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做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自2023年9月5日,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泰康丰盈债券C,基金代码:019109),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86),即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视为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二)C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0.70%)和托管费(0.20%)。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为0.30%。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4、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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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Y为持有期限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1、为确保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2、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附件:《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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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蚂蚁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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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方式:
自2023年9月7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赎回业务,享有赎回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蚂蚁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三、咨询方式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2.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95522
网站:www.tkfunds.com.cn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蚂蚁基金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前述优惠活动如有变动,请以销售机构最新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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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2023年9月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2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下同)为1,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不受上述首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 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在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金”)、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财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的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10元;在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的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1元;在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石基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的最低申购金额和追加申购最低限额为0.01元。
(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单日、单笔申购的最高金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当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注: 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在上海长量、济安财富、华夏财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的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为10份;在盈米基金、宜信普泽、玄元保险、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为1份;在同花顺基金、雪球基金、仓石基金、安信证券的赎回最低份额和持有最低限额为0.01份。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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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Y为持有期限。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5 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收取具体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费率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费补差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申购费补差=0
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费率优惠情况,请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为准。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477;B类,基金代码:001478)、泰康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798;C类,基金代码:001799)、泰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10)、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245;C类,基金代码:002246)、泰康安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31)、泰康安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28;C类,基金代码:002529)、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67;C类,基金代码:018037)、泰康恒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934;C类,基金代码:002935)、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78;C类,基金代码:006865)、泰康策略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78)、泰康金泰回报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813)、泰康兴泰回报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40;C类,基金代码:019110)、泰康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59)、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61;B类,基金代码:004862;C类,基金代码:004863)、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00;C类,基金代码:005111)、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14;C类,基金代码:005015)、泰康瑞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54)、泰康安悦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72)、泰康睿利量化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基金代码:005381;C类,基金代码:005382)、泰康均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74;C类,基金代码:005475)、泰康颐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523;C类,基金代码:005524)、泰康颐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23;C类,基金代码:005824)、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111)、泰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207;C类,基金代码:006208)、泰康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04;C类,基金代码:006905)、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78;C类,基金代码:006979)、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145)、泰康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417;C类,基金代码:007418)、泰康润和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36)、泰康瑞丰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700)、泰康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926;C类,基金代码:008927)、泰康蓝筹优势一年持有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240)、泰康招泰尊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285;C类,基金代码:009286)、泰康长江经济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343;C类,基金代码:009344;D类,基金代码:019074)、泰康申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448;C类,基金代码:009449)、泰康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490)、泰康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596;C类,基金代码:009597)、泰康浩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081;C类,基金代码:010082)、泰康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536;C类,基金代码:010537)、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0874;C类,基金代码:010875)、泰康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767;C类,基金代码:011768)、泰康安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8565;C类,基金代码:011012)、泰康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208;C类,基金代码:011209)、泰康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11964;C类,基金代码:011965)、泰康鼎泰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292;C类,基金代码:012293)、泰康优势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294)、泰康新锐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4287;C类,基金代码:017366)、泰康丰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4343)、泰康研究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4416;C类,基金代码:014417)、泰康医疗健康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139;C类,基金代码:015140)、泰康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5347;C类,基金代码:015348)、泰康先进材料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6053;C类,基金代码:016054)、泰康中证科创创业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7495;C类,基金代码:017496)之间的转换。
适用于本基金转换转出至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653)、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80)、泰康中证港股通大消费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786;C类,基金代码:006787)、泰康港股通中证香港银行投资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809;C类,基金代码:006810)、泰康沪港深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288;C类,基金代码:012289)。
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申请转换的两只基金须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的、经基金管理人公告可以互相转换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③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④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⑤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者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间转换可不受收费方式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项原则,并公告。
⑥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销。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人的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于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认结果。
⑦投资人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用余额。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最低转换转出份额为1000份,转换转入份额不限。如投资人转换后该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投资人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⑧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来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本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可以对销售费率实行一定的优惠。
6.2 定期定额投资的扣款金额及扣款日期
(1)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自身的相关情况设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同时投资人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及每期扣款金额的要求。
注: 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在天天基金、上海长量、济安财富、通华财富、奕丰基金、蚂蚁基金、华夏财富、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证券华南、中信期货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0元;在盈米基金、宜信普泽、玄元保险、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的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1元;在同花顺基金、雪球基金、仓石基金、安信证券的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0.01元。
(2)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6.3 其他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的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2)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3层1-10内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大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
传真:010-89620100
联系人:曲晨
电话:010-89620091
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系统、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以及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等)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网上交易请登录:https://newtrade.tkfunds.com.cn/
APP:基金管理人手机客户端
微信公众号:tkfunds
注:基金管理人微信公众号暂未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直销业务办理渠道如有变化,请以本基金管理人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7.2其他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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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3 其他与销售机构相关事项:
本基金销售机构开通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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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泰康丰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上述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