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5,000万元; 1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3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32318(232318);公司结构性存款2023270期(编号:JGCK2023270)
●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182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龙杰”)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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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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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2023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32318):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结构性存款2023270期)(公司结构性存款2023270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信用类债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债务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产品或监管政策允许的其他金融产品,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三)风险控制分析
受托方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受托方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为张家港支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8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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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总计1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31.6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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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单位结构性存款);
2、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编号:GS2023270).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4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2.2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3年7月4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首次股份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24%,成交最低价格为10.4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6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107,781.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5,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13%,最高成交价格为10.6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83,862.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