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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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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办公楼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3年9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委员会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等。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提交的文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

邮 编:550201

联系人:蒋大坤、陈莹莹

电 话:(0851)84767251、84767826

传 真:(0851)84763651

电子邮箱:dmc@gtc.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9

2、投票简称:贵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

(若没有明确的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

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前进轮胎(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越南公司(英文名称:ADVANCE TYRE (VIETNAM) CO.,LTD)为筹集其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计划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境外投资固定资产类贷款,贷款期限为96个月(自“贷款”项下首次放款日起算,至最后还款日终止)。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审批要求,公司拟为越南公司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45处厂房和持有的贵州前进轮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作为抵质押物,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越南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越南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ADVANCE TYRE (VIETNAM) CO.,LTD,中文名:前进轮胎(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编号:1201601651

3、法定代表人:刘斌、付洪江

4、注册资金:1809597392250越南盾(77,496,050美元)

5、公司地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一社龙江工业园105、106、107、108、109A、109B、109C、109D、110A2号地块

6、公司所有者:GUIZHOU ADVANCE TYRE INVESTMENT CO., LTD(贵州前进轮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登记经营行业:生产橡胶轮胎(细节: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及相关产品),行业代码:2211;生产橡胶制品(细节:生产、销售轮胎、橡胶及相关产品)。行业代码:2219;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备件和配件的制造。行业代码:2930。

8、股权结构:越南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前进轮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越南公司100%的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元

10、经查询,越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越南公司为筹集年产95万条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越南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有利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性,推动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提升公司效益。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越南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运营在公司管控范围内,公司可有效控制其财务风险。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越南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6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3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

六、其他事项

越南公司本次申请贷款事宜,已经中国进出口银行有权审批机构批准,还需按照越南相关法律的规定报越南国家银行备案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十年,根据2023年5月4日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用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272人,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00人。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涵,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刘泽涵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聪,2021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王聪近三年承做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0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大华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等,在公司公开招标时的报价确定。

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大华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2022年度众华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众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年,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华所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众华所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用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众华所和大华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经审计委员会全体表决通过,同意聘用大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杨荣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杨荣生先生的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通过,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杨荣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附:杨荣生先生个人简历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杨荣生:男,1973年7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应用化学专业专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贵州天柱县财税金融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贵州天柱县融资平台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贵州诚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复核师、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和贵州致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合伙人、副总经理。

杨荣生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杨荣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献栋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黄跃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全体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黄跃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杨荣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杨荣生先生的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通过,将同时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杨荣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十年。根据2023年5月4日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