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蕴能”),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处理”),
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西藏蕴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2,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1,000万元;
本次为天津水处理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天津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综上,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实施后,续授信担保额度不会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增加,新增授信担保额度导致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增加7,000万元。
截至2023年9月4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49,250万元,为西藏蕴能提供担保余额为753.10万元,为天津水处理提供担保余额为9,402.20万元,为天津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56,329.0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8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3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4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桥北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蕴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水处理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均未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天津高能其他股东未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靖远高能、天津水处理、天津高能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公司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范围内,将为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3,000万元调剂给西藏蕴能。综上,本次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均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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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建筑材料(不含木材)、日用百货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加工销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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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名称: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1KKM1G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6号工位
法定代表人:吴秀姣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及软硬件产品、水污染治理及防治技术推广及软硬件产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装配及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和易制毒化工品)、建筑材料、酒水的销售;金属矿产品购销、黑色金属购销、有色金属购销;焚烧发电、危废、修复环保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用车辆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西藏蕴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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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名称: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WPD2F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2-3(二层)-07
法定代表人:龙少鹏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天津水处理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自然人李骎持有其7%的股权,自然人龙少鹏持有其6.90%的股权,自然人谭金持有其6%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10.1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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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名称: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6HGT46B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团大线静陈公路口西北角100米处
法定代表人:高国庆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治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99.50%的股权,天津静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0.5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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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桥北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西藏蕴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机场支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以及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天津水处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四)天津高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贷款、综合授信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6月30日,靖远高能、西藏蕴能、天津水处理、天津高能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80%、59.57%、79.99%、73.18%,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靖远高能、西藏蕴能资产负债率均下降到70%以下,天津水处理、天津高能资产负债率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贷款或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上述公司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天津水处理、天津高能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为自然人或有限合伙企业,天津高能其他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天津水处理、天津高能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30,482.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2.2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24,883.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65%;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7,47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7.85%,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936,332.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5.4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