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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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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
风险提示公告

202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09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期收盘价格涨幅较大,虽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但鉴于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因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 风险提示:

1、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虽然管理人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分别通报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的情况,但仍存在债权异议人对确认债权与不予确认债权有异议,或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债权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又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债权异议人向武汉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情形。(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3、截至2023年8月4日,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分别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后续将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但仍存在在极端情况下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并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详见公告:临2023-091号)

4、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5、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该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067号;临2023-029号、040号)

6、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当代明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2023-034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2023年3月31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7、经债权人告知,公司新增违规担保4项,涉及违规担保金额69,458.20万元(按债权人告知的申报本息计算)。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票交易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近期收盘价格涨幅较大,虽未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但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因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1、体育板块: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虽先后失去西甲联赛、亚足联的相关国内版权业务。(详见公告:临2022-066号、096号)

(2)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 2023-034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2023年3月31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临 2023-047号)

2、影视板块:

公司影视业务经营秩序正常,目前参与投拍、制作的相关影视剧陆续完成了相关发行以及播出工作。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重大事项自查情况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

(2)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及《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同日,武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了(2023)鄂01破17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临2023-062号)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结束。

(4)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管理人公示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情况。(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5)2023年8月4日,意向投资人分别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后续将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

除上述情况外,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公司前期已披露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明诚03”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

(2)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1明诚0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67号)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H20明诚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3-029号)

(4)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H20明诚2”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3-040号)

(5)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6)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7)经债权人告知,公司新增违规担保4项,涉及违规担保金额69,458.20万元(按债权人告知的申报本息计算)。(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

(8)根据天津入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LaLiga 赛事分许可协议》法律意见书,公司将2021年度将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收入确认为美元750万元,以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同时相应追溯调整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号)

(9)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30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

(10)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92,589.53万元,同比减少43.5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57,204.04万元。2023年1-6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310.56万元,同比减少-50.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91,333.94万元。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查询及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大幅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近期收盘价格涨幅较大,虽未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但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因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1、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虽然管理人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分别通报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的情况,但仍存在债权异议人对确认债权与不予确认债权有异议,或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债权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又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债权异议人向武汉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情形。(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3、截至2023年8月4日,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分别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后续将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但仍存在在极端情况下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并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详见公告:临2023-091号)

4、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5、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尽管公司将通过销售回款、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以及催收前期应收账款等措施积极自救,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或通过提供违约处置方案等方式与持有人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本次债券违约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2023年3月27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的规定对于前述案件的裁定,裁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明诚香港进入清盘程序,并指定香港破产署作为临时清盘人(公告编号:临2023-034号)。经与年审会计师沟通,自2023年3月31日起,明诚香港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编号:临2023-047号)

7、经债权人告知,公司新增违规担保4项,涉及违规担保金额69,458.20万元(按债权人告知的申报本息计算),重庆冉东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就公司实际因该违规担保而承担清偿责任的部分,豁免对公司享有的等额债权。但除前期自查发现(详见公告:临2022-071号)以及本次债权人告知的违规担保外,公司仍无法确保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告编号:临2023-073号)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告编号:临2023-089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09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暨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5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代文体”)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最近一个月的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3年6月5日,武汉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了(2023)鄂01破17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2023年7月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告:临2023-062号)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武汉中院《复函》[(2023)鄂01破17号]、《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之一],其许可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详见公告:临2023-069号)

2023年6月16日,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告:临2023-072号)

2023年6月30日,公司重整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

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管理人公示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情况。(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2023年8月4日,意向投资人分别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后续将由评审委员会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司也将积极协助管理人推进重整的相关工作,同时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3年6月5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二)为推进当代文体的重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市场进行本次公开招募。虽然公司重整各意向投资人已于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了报名,并于重整方案提交截止日2023年8月4日前完成了方案的提交等工作,但仍存在在极端情况下未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的可能,并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三)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四)虽然管理人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分别通报了确认债权、暂缓确认债权以及不予确认债权的情况,但仍存在债权异议人对确认债权与不予确认债权有异议,或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债权异议人仍然不服的,又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债权异议人向武汉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情形。(详见公告:临2023-088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