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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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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规定,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4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9万股,发行价为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相关公告可详见于公司2023年2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9,618.41万元,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005.52万元全部投入“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板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变更后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主要是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厂房已于2020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将有利于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和提高短期内业务承接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同时,其将利用MES平台集成大数据管理,采用“双辅料+大拼版”的生产方式等构建智能化工厂,从而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助力公司快速步入发展快车道赶超同行。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三)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因无需新建厂房,原计划项目建设期约 1 年,分二期投入;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投产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第一期开始投产时间由 2022 年 6 月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投产产能仍为 25000 ㎡/月;

项目第二期投产时间由第四季度延期至 2023 年 10 月,投产后募投项目年产能可达 60 万㎡。

2、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投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冲击,部分供应商生产进度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关键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将该项目开始投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主要以填补瓶颈工序以扩充产能为目的的项目第二期设备预投时间规划进行调整,实现投产时间由2022年第四季度调整至2023年10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可详见于2022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2021年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94,707.52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94,707.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034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2022年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2023年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18.4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1,260.85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68.74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260.8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万元。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1.92%,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主要为募投项目设备款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所致,剩余资金仍将按计划投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表一: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项目达产后可新增年产能60万平方米,达产后预计年均税后净利润可达到5,036.82万元。目前一期项目已投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开展需要,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0日

至2023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9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3653366-8210

传真:0755-33653366-8822

邮箱:zqb@jxpcb.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