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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且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选举金建中先生、陈小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指定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上述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的,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主体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4、业务期限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事项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全资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股东决定作出之日起生效,具体业务期限以各商业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实施额度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资产池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点的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可以通过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304.6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95%,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且履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资产池业务。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包秀银先生、张东先生、包秀春先生、崔荣华先生、郑晓远先生、耿洪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唐艳玲女士、吴芃女士、王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芃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金建中先生、陈小东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包秀银个人简历:

包秀银,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3年至1985年任浙江省乐清市运输公司运输员,1985年1月至1992年9月任上海利民电器厂厂长,199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银鹰开关厂厂长,2000年6月至今在公司及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及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东个人简历:

张东,男,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0年8月任长征电器八厂设计科科长;1990年8月至1992年2月任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设备主管;1992年2月至1998年2月任华立达覆铜箔板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2月至2000年4月任江阴确利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及江西南亚执行董事。

包秀春个人简历:

包秀春,男,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6年6月至1992年5月任乐清市联轴器厂技术员,199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浙江银鹰开关厂副厂长,2017年8月至今任浙江银鹰开关厂厂长,现任公司董事。

崔荣华个人简历:

崔荣华,男,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荷兰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工商管理博士学位(DBA)。2005年2月至2011年2月历任南亚有限厂长助理、生产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3年5月,任上海天洋热熔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任亿百葩鲜进口食品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

郑晓远个人简历:

郑晓远,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8月至1999年1月,任上海宝临电器厂技术科科长;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任上海宝临电器成套制造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2年1月至今,任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耿洪斌个人简历:

耿洪斌,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2月至1992年12月任上海吴淞电器设备厂销售员;1993年1月至1997年12月从事绝缘材料贸易;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浙江银鹰开关厂销售员。2000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艳玲个人简历:

唐艳玲,女,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12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主管、技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任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顾问;2014年4月至2016年10月,任南京协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6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印制电路专委会顾问;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2021年7月至今任威海光子信息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专家顾问。

吴芃个人简历:

吴芃,女,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1年5月至2018年4月任东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18年5月至今任东南会计学教授。

王旭个人简历:

王旭,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3年任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建中个人简历:

金建中,男,196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温州向阳开关厂车间主任;1987年至1992年任上海吴淞电器设备厂车间主任;1993年至1999年任上海宝临电器成套厂技术厂长;1999年至2004年任上海宝临电器成套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任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任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小东个人简历:

陈小东,男,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广州添利电子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江阴确利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品保部经理。2000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9月)》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1日

至2023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9月20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16: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

二、适用期限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

1、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9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3、公司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除外)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任期内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津贴)

1、不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职工代表监事及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股东代表监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任期内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码:2023-06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9月5日,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1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23,475.16万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0元/股,最低价为24.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4,812.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码:2023-05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码:2023-060)。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9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19,703股,占公司总股本23,475.16万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70元/股,最低价为24.2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4,812.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