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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2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2日

至2023年9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3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1日

上午8:30一一11:30 下午3:30一一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张腾

联系电话:0375一3921231

传真:0375一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计划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万股,不超过52万股(其中,李本斌先生、仵晓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每人增持不低于2万股)。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9月6日,公司接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李本斌先生,董事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董事、总经理仵晓先生,董事王贺甫先生,监事会主席江俊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伟先生,副总经理王兵先生、齐文兵先生、李宏斌先生、孙金明先生,总法律顾问许仁刚先生,共12人。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0%。具体情况如下:

(三)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均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无减持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决定对公司股份实施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上述12位增持主体计划合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6万股,不超过52万股(其中,李本斌先生、仵晓先生每人增持不低于3万股,其余董事监事高管每人增持不低于2万股)。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上述增持主体拟维持增持数量不变。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9月7日起6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