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持主要内容:公司副总裁方贺兵先生于2023年9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18%。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方贺兵先生的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裁方贺兵先生

2.增持目的:履行协议约定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6. 本次增持主体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7. 截止目前方贺兵先生无后续增持计划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方贺兵先生为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根据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时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方贺兵应在收到上市公司根据本协议支付的第四期交易对价之日起的90个工作日内(即“购入期”)将当期交易对价(税后)的20%全部用于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方贺兵同意自当期购买完成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起,自愿按以下方式及期限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当期购买完成之日起6个月;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限另有要求,方贺兵同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方贺兵先生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公司支付的第四期股权交易对价,为履行上述购买股票的义务,进行了本次增持。

(二)本次增持系方贺兵先生履行上述协议约定事项,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截止目前方贺兵先生无后续增持计划。

(三)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方贺兵先生此次增持属个人行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3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完成

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狮头股份”、“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收到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关于完成购买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公司股票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汀科技”)40.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向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汀科技17.58%股权,以公开竞标方式向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昆汀科技22.42%股权;同时方林宾、刘佳东将昆汀科技合计10.54%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委托予上市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本次重组签署的《股份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应在收到协议约定交易事项第四期交易对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交易对价(税后)的20%全部用于购买狮头股份股票(以下简称“当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并对当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限售锁定,锁定期限为当期购买完成之日起6个月(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均应自取得该部分股份之日起锁定6个月)。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0年9月,昆汀科技股份转让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及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昆汀科技40.00%股权对应的5,106,383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临2020-061)。

2023年4月25日,公司与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款及业绩承诺补偿款之代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方贺兵代收第四期价款,及公司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四期价款,即923,338.51元。方贺兵代收上述款项后,公司第四期股权收购款付款义务及业绩承诺人2022年业绩补偿义务均履行完毕。截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向方贺兵支付扣减业绩补偿款后的第四期价款923,338.51元,公司第四期股权收购款支付完毕。

三、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3年9月5日,公司收到方贺兵等7名交易对方的通知,交易对方已按照《股份收购协议》的约定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买公司股票27,100股,合计购买金额为189,683元,已超过第四期交易对价(税后)的20%,完成了对公司股票的购买,后续将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该部分股票的锁定义务。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