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四、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品牌公关部并入总裁办公室,投资发展部、法律事务部与经济运行部合并后更名为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更名为财务部。公司规章制度中相应的部门表述据此同步调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细化等相关事宜。
调整后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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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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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名称“财务负责人”修改为“财务总监”,同时据此修改公司管理制度中所有包含“财务负责人”的条款,以上修改仅为名称变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权不变。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控制的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复合集流体)在建工程项目,交易金额3,356.05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及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前述交易已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金属箔及复合集流体(复合箔材料、薄膜及复合膜材料及其制品)业务的生产、研究与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交易金额3,356.05万元。
亨通智能为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亨通智能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以3,356.05万元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及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前述交易已履行相应的股东大会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亨通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亨通智能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6ETFW91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北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孙贵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亨通智能100%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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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0,497,1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亨通集团股东崔根良先生、崔巍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亨通集团亨通新材料产业集团总裁张荆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亨通光电财务总监吴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沈新华先生在亨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亨通智能与本公司之间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名称:PET在建工程项目
类别: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二)交易标的情况
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项目主要包含PET后处理线、PET生箔机器(铝)、PET生箔机器(铜)、PET铜/铝箔分切机、PET水处理设备、PET槽体及供液系统等设备。截止评估基准日,项目账面价值合计2,963.58万元,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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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相关资产运营情况:项目主要设备已安装,分切机尚在整改过程中,总体尚未完成调试。
四、关联交易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16-12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日,采用成本法对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估,资产账面值为2,963.58万元(不含增值税),资产评估值为2,970.02万元(不含增值税),各项费用资金成本导致评估增值6.44万元(不含税),评估增值率0.22%,资产评估含税值为3,356.12万元,并最终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3,356.05万元。
(二)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本次收购的在建工程,不包括生产线占用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评估结论中也不含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价值。
PET在建工程项目占用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业”)所有,占地约2,500.00平方米,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拟向精密铜业租赁上述厂房,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拟为76.09万元/年(含税)。
(三)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签署主体
买 方(甲方):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卖 方(乙方):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设备价款
1.1 本合同设备包括系统主设备及配件(以下简称:“设备或货物”),具体详见本公告“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 本合同设备总价为人民币33,560,500.00元(总价包括本合同硬件设备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搬运费、售后服务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含13%增值税,合同数量金额以最终入库为准)。
第二条 付款期限及方式
2.1 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向亨通智能支付合同金额的90%,即30,204,450.00元。亨通智能须自交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开具合同总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在收到本合同全部货物并调试满足中试生产的条件下1个月内,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凭亨通智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10%,即3.356,050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3.1 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指定的交货地点为:吴江区七都镇七都大道10号。
3.2 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依据第二条的约定向亨通智能支付货款后30个日历日内或者按照协议双方友好协商且双方均确认后另行通知的指定时间亨通智能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完成交货。
3.3 亨通智能延期交货的,按照延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六每天支付违约金,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若亨通智能延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亨通智能未交货,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亨通智能应在接到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解除合同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除应全额退还已付货款外,还应当按照合同合计金额的20%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支付违约金,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亨通智能还须予以充分补充赔偿;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也可以选择在亨通智能同意按照前述标准支付退延违约金的基础上接受亨通智能的迟延交货。亨通智能延期支付违约金的,还应以违约金金额为基准,按日向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支付百分之一的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如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2守约方追索违约金所付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追索发生的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成立于2023年2月28日,主要从事复合集流体相关的研发。亨通智能除持有上述PET(复合集流体)在建工程项目外,未持有与复合集流体相关的其他资产。
鉴于目前该项目已经在设备及工艺方面取得进展,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而进行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增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以3,356.05万元收购亨通智能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交易累计6次(不含本次交易,也不含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61,144.02万元;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160.00万元收购亨通铜业持有的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51%股权,并在后续认缴期限内缴纳原亨通铜业未实缴的标的股权对应的16,511.25万元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及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本次交易已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亨通铜箔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
(二)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按协议约定开展存款、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2亿元,利率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同时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各项需使用授信额度的每日使用余额为不超过5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发放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他非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每年所收取的费用上限为0.0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9,019.08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2023年4月20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亨通铜箔向关联方福建亿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及接受工程施工服务、技术服务,并签署相关合同,交易金额合计5,248.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3年4月2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上述交易按合同条款履约中。
(四)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亨通铜箔2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公开挂牌价拟为10,372.28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本次公开挂牌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亨通铜业以10,372.28万元竞得上述股权,并已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五)自2022年11月2日,公司与亨通铜业签署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铜箔与受亨通集团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除外)金额为581.09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江苏瀚叶铜铝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资产收购所涉及的江苏亨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PET在建工程项目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285.00万元,关联董事崔巍先生、张荆京先生、沈新华先生、吴燕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测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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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建强,注册资本:6,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3D9ELXN,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鲈乡南路50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咨询策划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86.67%股权,苏州亨通永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3.33%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37.92万元,净资产为1,822.3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819.64万元,净利润为-23.15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04.84万元,净资产为6,062.00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117.56万元,净利润为-160.3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新国,注册资本:149,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28461777A,成立于1995年9月18日,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心田湾,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通信电缆、电力电缆、特种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缆、新能源汽车线缆、电缆附件及新能源汽车用线束、连接器、充电桩、充电枪、配电柜等配件与设备;研发、设计、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及充电站运营管理与服务;风能、太阳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工程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4.11%股权,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5.89%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9,943.83万元,净资产为306,994.25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62,246.94万元,净利润为54,011.59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1,245.33万元,净资产为348,228.58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60,259.64万元,净利润为43,683.6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华良,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PC5L47W,成立于2017年7月7日,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经营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及大件运输业务(包括:揽运、托运、订舱、租船、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的代理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运输;国内铁路运输;国内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船舶租赁;船舶理货服务;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信息服务及物流技术咨询服务相关的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食品、煤炭及制品、建材、钢材、燃料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品)的销售;会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企业的生产流程管理和品质检测管理、产线制程改善;仓储服务;搬运装卸服务;汽车、机械设备、港口设施、设备租赁及维修服务;销售:化妆品、日用品、橡胶制品、工艺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木材、家具、机械配件、纺织品、服装服饰、箱包、皮具、鞋帽、手套、手表、珠宝首饰、家用电器、食用农产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通讯器材(不含地面接收设备)、电线电缆、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集团持有51%股权,苏州亨通永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0%股权,崔巍持有19%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664.77万元,净资产为6,282.00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7,425.01万元,净利润为1,576.3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93.30万元,净资产为6,820.50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0,872.87万元,净利润为538.5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峰,注册资本:246,673.465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6911W,成立于1993年6月5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消防产品、海洋观测设备、海洋油气设备、环境监测设备、数据中心机房配套产品(含供配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系统的施工、维护、工程项目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监理;机电一体化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弱电智能系统集成、设计、安装,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废旧金属的收购(含废旧电缆等);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内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固网、移动网络业务代理,接入网、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通信设施租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不含网站接入);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开发,数据储存、数据整理、数据挖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量子通信建设及网络运营;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持有23.77%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持有3.86%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67,688.97万元,净资产为2,369,959.1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646,398.36万元,净利润为158,353.9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821,982.05万元,净资产为2,428,120.50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317,711.74万元,净利润为124,947.8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5)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成旭,注册资本:2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79514579U,成立于2011年7月27日,注册地址:吴江区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幸福路1999号,经营范围:住宿、特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酒店信息咨询;卫生用品、酒店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数云网智科创园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695.71万元,净资产为17,770.97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098.27万元,净利润为-1,154.01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1,787.75万元,净资产为17,117.14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130.41万元,净利润为-653.8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6)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坤祥,注册资本:3,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788126695L,成立于2006年5月16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39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基础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2,546.64万元,净资产为22,370.37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65,024.14万元,净利润为3,534.2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904.66万元,净资产为25,988.84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4,114.59万元,净利润为3,618.4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7)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福荣,注册资本:69,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689971972,成立于2007年11月20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399号,经营范围:通信电缆、特种电缆、铁路信号电缆、铁路特种线缆、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电力电缆、铜丝、PE塑料带、钢带、铝带、通信设备及相关配件、家电设备及工业装备配套带插头电源线、线束、精密组件、电器元件、控制板、连接器、电气控制柜、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硬件、电工器材、电子产品、传感器、动力环境监控设备、新能源设备、监控系统、智能门禁系统、信息系统集成、结构化综合布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安防工程、监控工程、智能楼宇工程、数据中心工程及其它工程的系统集成、设计、安装和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11,375.74万元,净资产为258,100.33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26,088.23万元,净利润为39,172.93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53,043.70万元,净资产为265,980.02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54,933.83万元,净利润为9,245.73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亨通温泉乐园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忠山,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Y0NKY85,成立于2019年3月6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钟秀南路999号,经营范围:游乐园管理;旅游项目的开发经营;住宿、餐饮、洗浴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礼品、日用百货、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亨通温泉乐园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991.31万元,净资产为629.53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345.45万元,净利润为20.87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亨通温泉乐园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30.99万元,净资产为-243.16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851.02万元,净利润为-872.6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9)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斌,注册资本:6,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3912549T,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内),经营范围: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信电缆、通信设备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32.36万元,净资产为21,860.05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95,256.98万元,净利润为1,791.4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797.07万元,净资产为22,549.79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47,435.32万元,净利润为689.7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学青,注册资本:3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0954866F,成立于2008年1月3日,注册地址:吴江市七都镇工业区,经营范围:铜杆、铝杆、铝合金杆生产加工销售;铜丝、铝丝、铜铝合金杆、通信电缆及附件、电力电缆及附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91.21%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8.79%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9,278.67万元,净资产为44,712.92万元;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03,771.01万元,净利润为8,318.18万元(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3年6月30日,江苏亨通精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0,361.27万元,净资产为47,549.16万元;2023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63,539.19万元,净利润为2,836.2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关联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瀚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6日
至2023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5日(9:00一11:30, 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钟管镇工业区。
联系人:景霞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20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