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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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5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于2023年10月18日经营期满,目前该基金运营状况良好,结合虹云基金所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为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实现基金投资利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9年。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临2023-059号)。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向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52,187万元调增至72,387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3-06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6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预计增加2023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均不包括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上述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由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及长虹佳华分别按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审议并披露。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以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增加2023年度向关联人长虹控股集团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52,187万元调增至72,387万元。

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为了充分发挥长虹控股集团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本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拟向关联人长虹控股集团增加采购大宗基础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采购物资包括塑料、钢材等。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5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将于2023年10月18日经营期满,目前该基金运营状况良好,结合虹云基金所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及退出安排,为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实现基金投资利益最大化,保障基金合伙人收益最大化,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9年。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临2023-059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增加向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52,187万元调增至72,387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李伟先生、胡嘉女士、杨军先生、潘晓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3-060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59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3年8月2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虹云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数字”)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虹云基金于2015年10月19日成立,存续期为8年,具体为2015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8日。该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为围绕智能终端价值提升的基础软硬件、新型智能终端、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2015年8月12日及2020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32号)、《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云创投基金项目的进展公告》(临2015-038号)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基金资金分配款的公告》(临2020-055号)。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9年,如后续根据投资项目退出情况需要继续延期,在全体出资人同意前提下可继续延期1年,延期事项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修正案”)。同日,虹云基金召开第十七次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虹云基金存续期延长1年,累计存续期为9年,并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十条进行修订。现将虹云基金延期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虹云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耘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6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虹云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二)基金运营情况

虹云基金设立后,已累计投资13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22,273.95万元,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13个,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100%;四川省内项目8个,投资总额15,163.76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60.8%;初创期和早中期项目9个,投资总额15,083.80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60.4%,均满足基金合伙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要求,即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投资于四川省内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投资于初创期及早中期阶段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虹云基金已有2个项目实现全部退出、1个项目部分退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已累计收回22,178.95万元,占全部实际出资金额88.72%。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佳华数字已累计收到虹云基金分配资金10,424.11万元,其中投资本金1,698.53万元,投资收益8,725.58万元。

(三)基金财务数据

根据虹云基金2022年1-12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虹云基金资产总额266,971,344.02元,负债总额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6,971,344.02元。2022年度,虹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363,571.01元,净利润-2,752,185.05元。

根据虹云基金2023年1-6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虹云基金资产总额266,895,296.68元,负债总额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6,895,296.68元。2023年1-6月,虹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6,047.34元。

二、基金延期的必要性

由于虹云基金投资的多个项目已启动IPO工作,将陆续提交上市申报材料,为实现基金投资收益和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满足相关要求,同时,为创造更好的项目退出窗口,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使基金存续期覆盖项目退出的整个流程,虹云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1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9年。

虹云基金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多个项目的退出工作,退出路径包括上市减持、产业并购、股权转让、公司回购等多种方式。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符合基金的价值投资导向,符合基金出资人的投资回报需求。

三、基金延期管理及《合伙协议》变更

虹云基金延期1年期间,基金管理架构、管理模式等仍按照《合伙协议》《托管协议》等开展,此前相关管理制度仍沿用实施。延期期间的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合伙协议》第十四条第2款“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金额的1%”,即基金管理费按照扣减退出项目后的实际管理规模的1%计收。

《合伙协议》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合伙协议》第十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8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9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且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

修订后:《合伙协议》第十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9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3个月,本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10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且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就上述协议内容的变更,公司已于9月7日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修正案。

四、本次基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虹云基金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同时有利于获取被投资项目的投资利益最大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虹云基金延期的情况

2023年9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虹云基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